根据《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浙财农【2023】32号)文件要求,下达我区农业防灾减灾资金80万元,其中30万元用于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根据关于印发《金东区水稻病虫草害无人机防控作业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金东农【2023】61号)文件要求,25个单位和农户完成单季稻和连作晚稻病虫害无人机防控作业并提交作业材料,现将发放30万元水稻病虫害防控资金用于水稻病虫草害无人机防控作业补助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1月10日-11月17日,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人等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82192019;通信地址:金华市光南路1379号;邮编:321015
附件:金东区2023年水稻病虫害无人机防控作业补助清单.doc
金华市金东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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