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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03566996134K/2023-155308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区执法局

  • 发文字号:

    /

  • 发布日期:

    2023-11-0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垃圾、秸秆禁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 2023-11-02 16:30 信息来源: 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访问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改善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切实做好我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秋冬季垃圾、秸秆禁烧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行动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时段

(一)整治范围

全区范围,重点围绕二环以内及以外2公里以及高速、高铁、国省道、轻轨可视范围内。

整治重点时段

早上6:00-8:00;下午16:00-18:00。

三、人员构成

成立金东区垃圾、秸秆焚烧专项整治执法专班,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邢浩俊

副组长:徐旭升、金荣军、吴航、应俊、姜澍凡

成  员:陈  璐、何丽安、俞华斌、李长生、叶双根、

华卓燊、王卫星、但  勇、华小锋、陈振科、

朱  宁、曹俊峰、陈  捷、傅  辉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要充分认识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的危害性,以及做好垃圾秸秆露天禁烧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党员作用,将秸秆禁烧工作列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的一项主要内容。

(二)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

1.强化禁烧责任落实,坚决制止焚烧。要明确责任,组建禁烧工作组以及防火巡逻队,确保每个高空瞭望点有一名责任人。切实加强易发、多发垃圾、秸秆露天焚烧时点巡查力度,结合高空瞭望系统报警信息,组织开展区域巡查和执法检查。

2.加强重点路段管控,突出应急处置。对高空瞭望点、国省道、金义快速路、轻轨、高铁沿线以及集镇周边可视范围内进行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及时查处露天场所和公共垃圾容器内焚烧各种生活垃圾、落叶、秸秆的行为;落实必要的灭火工具,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灭火,协助各乡镇(街道)做好火情扑救工作。

3.落实网格化监管,抓好防控措施。深入田间地头进行巡查,发现焚烧行为及时制止、扑灭,并开展现场批评教育,对态度恶劣、行为后果严重的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形成高压严管新态势,确保禁焚垃圾、秸秆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三)进一步强化综合利用

鼓励采取秸秆综合利用措施,建立和完善秸秆田间处理体系。重点推广秸秆秸秆粉碎还田、堆腐还田、覆盖还田、异地利用等综合利用技术,发展农村循环经济。

(四)进一步做好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手机等宣传媒体以及出动宣传车、制作宣传告示牌、发送手机短信、印发宣传资料、美篇推送等方式,大力宣传秸秆利用途径和秸秆焚烧的危害,提高广大群众禁烧秸秆的自觉性。对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组织得力、措施扎实、成效显著的先进典型,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使禁烧工作真正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形成浓厚的氛围,提高知晓率,使广大农民理解支持禁烧工作。


附件:1.秸秆、垃圾禁烧百日攻坚行动日报表

2.《秸秆禁烧,人人有责——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宣传单

3.秸秆焚烧相关法律条款

关于开展秋冬季垃圾、秸秆禁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docx



金华市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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