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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03307522110T/2023-155711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3-11-2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72))

发布时间: 2023-11-27 14:42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访问次数: 字体:[ ]

我局在2023年9月18日收到抽样单编号为:Y202311987A的不合格报告涉及我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单编号为:Y202311987A的白萝卜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金华物美大卖场有限公司金东分公司销售的白萝卜甲拌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金正检测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我局在2023年9月18日收到不合格报告,于当日把不合格报告送达给经营单位并对其进行检查。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8月12日下单向蠡县源兴麻山药农民专业合作社预购2023年8月16日批次的白萝卜25.5kg,购进价格是2.3元/kg,并于2023年8月18日到超市上架销售,销售价格为2.76元/kg。上述白萝卜经浙江金正检测有限公司抽样,并出具的检验报告NO:Y202311987A显示:检验项目甲拌磷标准指标≤0.01ml/kg,实测值0.13 ml/kg。经抽样检验,甲拌磷项目部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截至2023年9月18日被本局查获止,上述白萝卜已全部销售完毕,合计货值金额70.38元,违法所得11.73元。当事人能如实说明销售的白萝卜的进货来源,提供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购进凭证及蠡县源兴麻山药农民专业合作社检测报告。本局决定:不予处罚。

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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