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金东区生猪良种补贴工作的通知》(金东农〔2023〕67号)文件,按每头能繁母猪使用4份精液即补贴80元标准(部分猪场根据实际情况申报的使用精液数量少于4份/头),经主体申报、乡镇审核、区畜牧农机发展中心复核,有21家规模猪场符合生猪良种补贴政策要求,共计申请补贴26.088万元,省级下达补贴资金16万元,按等比例核减每家规模猪场补贴资金,拟拨付共计16万元补贴资金至各相关养殖场,补贴资金明细详见《2023年金东区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情况表》。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1月7日至11月13日,如有异议可向金东区畜牧农机发展中心反映。
联系人:李挺,联系电话:82192038。
金华市金东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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