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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03307522110T/2023-149908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3-02-2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11))

发布时间: 2023-02-20 16:12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访问次数: 字体:[ ]

我局在2022年12月23日收到检测报告编号为NO:2210953047的不合格报告涉及我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检测报告编号为NO:2210953047的韭菜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金华市金东区毛天根蔬菜经营部的韭菜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我局在2022年12月23日收到不合格报告,并在当日把不合格报告送达给经营单位并对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询问。经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11月22日向胡坚仁蔬菜经营部处以5元/公斤的价格购进韭菜8.6公斤。该批次韭菜2022年11月23日经抽样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提供了相应的进货票据、付款截图、上游营业执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不予处罚。


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7日

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3年(11))

我局在2022年12月23日收到检测报告编号为NO:2210953047的不合格报告涉及我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金华市金东区毛天根蔬菜经营部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金华市金东区毛天根蔬菜经营部的韭菜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我局在2022年12月23日收到不合格报告,并在当日把不合格报告送达给经营单位并对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询问。经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11月22日向胡坚仁蔬菜经营部处以5元/公斤的价格购进韭菜8.6公斤。该批次韭菜2022年11月23日经抽样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提供了相应的进货票据、付款截图、上游营业执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不予处罚。

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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