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 证 会 公 告
金自然资规金听字〔2023〕第1号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于2023年3月31日上午9:00在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六楼会议室召开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城区段项目(金东区)所涉土地用途调整方案听证会。
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3年3月17日17:00前向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提出书面申请。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听证会代表可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推选担任;
2.听证会代表能熟悉江东镇、澧浦镇、岭下镇土地用途情况,并关注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
3.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4.听证会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注意事项:
1.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
2.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中途插话;
3.申请人参加听证会的,须提供身份证件。
4.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因不可抗力的事由致使听证无法按期举行的,由我单位通知听证参加人。
特此公告。
联系人:胡玮璐
联系电话:0579-82177505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
2023年3月1日
扫一扫手机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