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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求意见】关于《金华金义新区(金东区)—磐安县“产业飞地”建设运营模式探索共同富裕示范区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4 15:45:24 信息来源:区发改局 访问次数:

    为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加快山海协作“飞地”高质量建设,破解飞地管理运营机制不畅、飞出地收益保障不佳、要素流动与区域利益壁垒等难点痛点问题,有效推动我省欠发达地区可持续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金义新区(金东区)和磐安县积极承接“产业飞地”建设运营模式探索试点,力争为全省探索“产业飞地”助力山区26县共同富裕的实践路径提供普遍性经验。根据《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第三批试点名单的通知》相关要求,为推动试点目标、任务等的高效落实,特编制本《实施方案》,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jindong.gov.cn/,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光南路1359号金东区发展和改革局,邮编:321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544342844@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2 日。

    联系人:楼燕       

    联系电话:0579-82191942



    为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加快山海协作“飞地”高质量建设,破解飞地管理运营机制不畅、飞出地收益保障不佳、要素流动与区域利益壁垒等难点痛点问题,有效推动我省欠发达地区可持续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金义新区(金东区)和磐安县积极承接“产业飞地”建设运营模式探索试点,力争为全省探索“产业飞地”助力山区26县共同富裕的实践路径提供普遍性经验。根据《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第三批试点名单的通知》相关要求,为推动试点目标、任务等的高效落实,特编制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决策部署,以“产业飞地”的建设运营模式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合作共赢,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和两地政府积极性,通过建机制、促发展、优环境,共同打造深度合作、高质量发展的“产业飞地”,积极探索“产业飞地”建设运营的新机制、新模式、新路径,加速形成资源互补、良性互动、创新协调、共建共享的两地合作新格局,切实增强山区县内生发展动力,为全省乃至全国促进共同富裕提供普遍性经验。

    (二)破解问题

    1.助力破解飞地模式创新与管理运营机制不畅的矛盾。受行政管理边界限制,飞出地和飞入地对产业飞地的管理多停留在双方合资成立运营公司,飞出地派干部任职等层面,在项目共引、产业共育、园区共建等方面还未破题。金义新区-磐安县“产业飞地”,虽然前期金义新区(金东区)、磐安县分别由国有企业按比例出资,成立了负责“产业飞地”建设运营的实体公司,但实体化运作推进较慢。

    2.助力破解项目建设周期长与飞出地收益保障之间的矛盾。“产业飞地”在建设初期,产业体系无法快速形成,税收收益不能立马体现,反哺效应不强。且产业飞地收益共享多停留在税收分成等方面,在GDP、工业总产值、进出口总额等经济指标考核统计方面,缺乏分享机制和细化举措,导致飞出地积极性不高。

    3.助力破解要素流动与区域利益壁垒之间的矛盾。当前产业飞地要素合作多停留在土地指标合作方面,环境容量、能耗指标、劳动力、产业基金等其他要素合作较为缺乏。在“产业飞地”建设过程中,飞入地在空间局限和高端要素资源供给有限的情况下,势必会与飞出地存在利益冲突。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试点,探索形成共建共管共治共享的“产业飞地”建设运营模式,围绕“产业飞地”建设发展的全生命链条构建领导协商机制、建设管理机制、实体运营机制、产业协同机制、收益共享机制、激励考核机制等六大机制,并在建设成效、收益共享、反哺效应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切实增强飞出地的内生发展动力、开辟税源增收渠道、实现强县富民。力争到2025年,“产业飞地”内投资强度达350万元/亩左右,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达到100亿元,项目达产后规上工业亩均税收达到30万元/亩,规上工业亩均增加值达到120万元/亩;“产业飞地”初具规模,一批“链主型”企业落地,累计开发用地面积1000亩;“产业飞地”溢出效应逐步显现,飞出地税收分成超过4900万元,两地产业链协同效应明显增强,飞入地帮助飞出地承接产业转移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累计3个,带动两地就业3500人以上。

    (二)预期打造的标志性成果

    力争形成一种模式、一套机制、一个样板“三个一”的标志性成果,为全省“产业飞地”建设运营模式创新探索一条实践路径,提供“一地创新、全省共享”的普遍性经验。

    创新共建共管共治共享的“产业飞地”建设运营模式。加强“产业飞地”建设运营模式的顶层设计,理顺飞出地与飞入地全面深度参与“产业飞地”的管理体制机制,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干部挂职+专班推进+实体公司运营+六大机制保障”推进工作,构建起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工作体系,有效推动“产业飞地”快速建设、高效运营。

    形成反哺带动效应明显的“产业飞地”收益分享机制。积极探索发展收益分享和经济数据共享机制,优化“收益保底+税收分成”方式,并在不断推进两地协作共进的同时,逐步推进收益分成向飞出地倾斜,坚持保障飞出地收益。同时在“产业飞地”外增强溢出效应,在飞出地承接产业转移、科技成果转化、两地创新资源共享、带动就业增收方面构建常态化合作机制。

    打造“容缺审批制度”改革引领的营商环境改革样板。完善“容缺受理制度”,推动从“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才能受理”串联办理模式,向“边受理边完善材料”并联办理模式的转变,加快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容缺受理服务范围,以创新“极简极速极优”政务服务新模式为引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动“产业飞地”项目审批落地。

    在试点成功建设运营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出台“产业飞地”建设运营标准规范,并力争上升为省级以上标准,明确“产业飞地”助力山区26县共同富裕的实践路径,推广普遍性经验。主要包括对“产业飞地”建设运营模式进行全面总结、提炼,主要明确“产业飞地”建设运营的领导组织架构,明确两地职责分工,搭建工作体系,建立领导协商机制、建设管理机制、实体运营机制、产业协同机制、收益共享机制、激励考核机制等六大机制和配套政策制度体系,以及“产业飞地”外两地柔性合作机制、合作渠道

    三、重点举措

    (一)聚焦平台共建,创新管理运营机制

    1.建立完善“产业飞地”领导协商机制。完善“产业飞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金义新区(金东区)、磐安县相关负责领导为总召集人,两地相关部门和乡镇为成员,建立常态化议事协调机制、工作机制、沟通机制、问题协商机制,协调解决“飞地建设”重大问题。定期召开“产业飞地”建设工作例会,及时跟进项目推进进度,共商共议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及时制定对策措施。加快编制“产业飞地”建设发展总体规划,由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发布实施,统一“产业飞地”发展方向性思路。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各责任主体任务安排,落实落细工作内容。建立“产业飞地”协同监督机制,探索建立由金义新区(金东区)纪委监委牵头,磐安县纪委监委协助,多部门参与的监督协作机制。(责任单位:金东区发改局、磐安县发改局、江岭指挥部)

    2.改革理顺“产业飞地”建设管理机制。成立“产业飞地”开发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产业飞地’指挥部”),作为联席会议领导下的决策管理机构,与江岭指挥部“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合署办公。由磐安县委派干部挂职飞地指挥部副指挥长,委派发改、财政、资规、江东镇、金华市东安飞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安公司”)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任成员,负责“三重一大”事项工作决策,并负责飞地地块征迁安置、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措与分配、飞地招商引资统筹、项目推进等工作。(责任单位:金东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资规分局、江东镇、江岭指挥部;磐安县发改局、东安公司)

    3.创新落实“产业飞地”实体运营机制。落实“产业飞地”实体化运作主体,加快重塑东安公司决策治理结构,对上落实“产业飞地”指挥部各项工作要求,对下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由双方共同选派总经理专职处理飞地建设事宜,明确决策权限、决策内容,保障飞地公司决策顺畅。加快明确公司治理结构,制定薪酬管理、工程进度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生产预案等公司经营管理办法。由双方分别选派优秀干部组建联合运营团队,积极开展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园区开发、人才引进服务等,落细落实权责分工。(责任单位:金东区发改局、江岭指挥部;磐安县发改局、东安公司)

    4.探索建立“产业飞地”建设的成本分担机制。探索建立“产业飞地”项目封闭运作管理机制。东安公司作为“产业飞地”项目建设和运营主体,规划区域内进行封闭运作,负责承担项目前期开发、建设成本以及后期的运营成本及相关支出等。探索建立“产业飞地”建设的成本分担机制。金东区负责地块征地、拆迁、安置及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费用,承担“飞地”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以及征地、拆迁、安置等政策处理相关费用;磐安县以省专项扶持指标折价方式作为出资和追加投资,落实“飞地”1500亩空间规划指标及750亩永农指标。具体按照《金华金义新区管委会磐安县人民政府共建山海协作“产业飞地”协议书》执行。(责任单位:金东区财政局;磐安县财政局;东安公司)

    5.探索构建“产业飞地”考核激励机制。构建“产业飞地”建设考核体系,以“产业飞地”建设成效、结对地区支持、飞出地反哺效益等为专项指标,加强对“产业飞地”建设考核,调动双方积极性。构建“产业飞地”建设激励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对入园企业在项目、金融、人才等方面的专项激励资金,针对贡献突出的企业在政策奖励、用地审批、人才奖励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责任单位:金东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税务局、区人力社保局;磐安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税务局、县人力社保局)

    (二)聚焦收益共享,构建抱团协作机制

    6.创新构建“产业飞地”项目共招共引机制。建立一体化协同招商工作专班,成立以金东区负责领导挂帅的招商工作专班,负责“产业飞地”项目招商洽谈引进,优先将全区符合准入条件的“招大引强”项目落户在“产业飞地”,并负责与磐安县招商部门的对接协调。构建招商项目信息共享机制,围绕高端装备智造和新能源产业重点领域,由双方合作开展政策对比和产业研究,共同制定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库,库内项目信息实现双方共享,并将部分与磐安县产业发展相适配的优质项目导入磐安,加快形成高效分工、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共建格局。完善对“产业飞地”内入驻项目政策补贴的“一事一议”制度,确保项目可持续发展的考核激励。(责任单位:金东区投资促进中心、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招商服务公司;磐安县投资促进中心、县发改局、县经商局)

    7.改革优化“产业飞地”收益共享机制。实行“收益保底+税收分成”方式,收益保底数按2022年4500万元为基数,从2023年开始,按上一年3%递增计算。税收分成以“产业飞地”园区地方综合贡献额留存部分(含上级与税收挂钩的补助资金)为基数,若磐安县的股权投资税收分成超过当年的收益保底,则按照双方股权投资占比进行分配;若税收分成未达到当年的收益保底,则由金东区按收益保底补足。同时探索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进收益分成逐步向飞出地倾斜,收益向飞出地按7:3倾斜分配。探索经济数据指标分享机制,“产业飞地”各项经济社会指标由金东区统计部门按现行制度统计、核算、监管和发布汇总数据。在政府考核时,规上工业总产值、在库固定资产投资额、进出口额、外商投资额等经济指标和能源消费指标,探索双方按照股权投资占比进行划分,保障飞出地与飞入地经济效益共享。(责任单位:金东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商务局;磐安县税务局、县统计局)

    8.探索创新对飞出地的“反哺”机制。充分利用每年“产业飞地”获得的税收分成,用于支持磐安县绿色高质量发展。拓宽飞出地群众就业创业渠道,推动金东区在管辖范围内,优先为磐安县提供就业创业机会,确保异地就业人员享受同等合理的薪酬收入、保险福利、医疗教育、居住等服务保障。鼓励金东区人才在磐安县创新创业,直接带动磐安县就业致富。创新非实体园区的“泛飞地”模式,依托金义综保区,探索“保税飞仓”模式,实现“报关在磐安,货物通金东”。深化两地农文旅合作,落实八婺同心·共建共富“十百千万”结对行动,拓展金东区、磐安县两地区域共建内容,依托磐安农业、生态旅游业、中药材产业等特色优势产业,深化合作内容、拓展合作渠道,滚动实施金东职工疗休养在磐安等一批有带动效应的合作项目。(责任单位:金东区人力社保局、金义综保区、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总工会、区供销社、区文旅局;磐安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总工会、县文旅局)

    (三)聚焦产业共兴,提升发展带动能力

    9.加快“产业飞地”项目共建。加快“产业飞地”基础设施,大力推进与江岭高新智造区一体化的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结合“产业飞地”开发建设,重点建设综合交通体系,深入推进雨污水管网、分布式光伏发电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进程。构建新型基础设施体系,打造智慧化产业环境,在重点建设5G网络、大数据等新一代设施的基础上,有效形成跨部门、跨领域、智能化的“大监管、大服务”模式。以“设施先行、滚动推进”的原则推进项目落地,全力保障百亿级润马光能项目和大众齿轮项目建设进度,加强企业对接服务,打造高标准产业配套环境驱动项目建设的运行模式。(责任单位:金东区江岭指挥部、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

    10.加强主导产业共育。以高端装备智造和新能源产业为主导,结合两地现有产业链结构,积极引进行业知名企业,提升制造业的基本面“硬度”和价值链“高度”,带动上下游相关环节配套企业协同发展。积极实施培大育强工程,建立重点企业招引和扶持机制,多部门协同摸排重点培育企业并建立名录。健全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两地多部门共同完善入园企业指标评价和分析体系,健全对企业的考核、制约机制,加强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的应用,依据评价结果建立企业退出标准体系。(责任单位:金东区经信局;磐安县经商局)

    11.推进强链延链共生。构建“飞地引领+本地联动”模式,以润马光能和大众齿轮项目建设为契机,推进两大主导产业链“链长制”,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在金东、磐安两地紧密配套。精准绘制覆盖产业链上下游关键环节的“图谱”,深入梳理龙头企业、配套企业、技术短板等情况清单,厘清重点产业链的“四梁八柱”。推动制造业服务业共生机制,积极探索汽车核心零部件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与服务业的融合发展,加快纵向产业链条协同、数字融合创新协同、跨界集成创新协同,推进制造企业向创意孵化、研发设计、售后服务等产业链两端延伸。探索“产业飞地”产业反哺共生机制,以共享两地优势产业链上下游招商信息为基础,招引和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精特新和链主型企业,将部分产业发展相适配的优质项目“溢出”到磐安,到2025年,实现飞入地帮助飞出地承接产业转移项目1个以上。(责任单位:金东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投资促进中心;磐安县发改局、县经商局、县投资促进中心)

    12.实现创新创业共享。加强政产学研协调创新,以两大主导产业为主体,联合大众齿轮、润马光能等企业以及高校、科研院所,强化产学研深度协作,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共建共享,提升两大主导产业硬核科技原创能力。打造高能级协同创新平台,整合各类资源要素,探索建立“产业飞地”技术协同创新平台,支持核心技术和关键产品的研发、孵化和产业化。加快创新主体培育,鼓励企业加大科研经费投入,支持龙头企业创建高标准技术研发中心、工程实验室和企业研究院。以“产业飞地”科技创新引领发展,积极建立本地技术应用转化中心,扩大技术溢出效应,带动本地科技创新生态链的形成,飞入地帮助飞出地实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个以上。(责任单位:金东区科技局、区经信局;磐安县科技局、县经商局)

    (四)聚焦合作共赢,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13.创新完善承诺容缺机制。建立承诺管理体系,开创受理审批“敢容缺”、承诺兑现“能约束”、事中事后“善监管”的新审批模式,为审批赋能提速。制定审批容错正负面清单,划清“可容”的边线和坚决不容的“红线”,构建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容错氛围。建立诚信档案支撑体系,由政务服务部门记录申请人办理容缺受理业务时未履行承诺义务的失信行为,将长期拖欠办理材料的企业记入诚信档案,并录入“金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企业诚信监管。建立做地主体承诺机制,做地主体对地块标准化作出承诺,提前开展“标准地”地块制作,让“项目等地”变“地等项目”。创新审批部门和建设单位双向承诺制,建设单位对标准地各类指标、报批材料作出承诺,提前实行施工图自审承诺;审批部门提前预审、容缺审批,构建“审”与“批”流程分离机制,变“重审批轻监管”为“轻审批重监管”。建立多跨协同参与审批机制,在项目招引阶段,各政府部门、乡镇、中介等多方力量提前参与项目准入评审、审批服务。(责任单位:金东区发改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经信局、区资规分局)

    14.建立全过程项目服务体系。搭建“产业飞地”项目服务团,负责项目企业开办注册、申报材料辅导、系统申报代办等工作。创新“网格+专班”服务模式,依托区级投资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建立“中心帮办+部门协办+乡镇通办”三级网格服务体系,为助企服务提质增效。建立全过程闭环化监管评价体系,打造投资项目数字化管理平台,构建“前端承诺+中端核查+后端奖惩”全过程数字化监管机制。针对监管监测数据的应用,实行监管结果、监管频次、信用分级、要素配置相结合的“四位一体”综合评价体系,提高项目监管和助企服务的质量效率。(责任单位:金东区发改局、区投资促进中心)

    (五)聚焦园区共治,强化要素投入保障

    15.强化土地要素保障。明确共建双方各自分工,金东区负责落实平台空间,对区域内的南王村实施整体搬迁,磐安负责规划空间指标、部分永久基本农田指标等。金东区积极衔接上位规划,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期间,协调资规部门,对符合当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的“产业飞地”项目,所涉及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应保尽保。(责任单位:金东区资规分局、磐安县资规局、江岭指挥部)

    16.强化金融要素保障。搭建产业飞地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为产业飞地中企业精准对接金融机构提供在线云服务。充分整合现有产业投资发展基金,以提供贴息、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风险。推动金融机构建立应急机制,开辟业务办理绿色通道,对涉及产业飞地的交易业务做到优先办理、从速办理,保障金融服务高效畅通。(责任单位:金东区金融办、区财政局;磐安县金融办、县财政局)

    17.强化人才支持政策。创新人才招引机制,聚焦“产业飞地”内产业发展需求,实行问题需求清单化管理,并在两地信息平台动态发布紧缺人才目录,推进“揭榜挂帅云平台”深度应用,实施异地工作制、网络分享制等灵活引进机制,推动产业人才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落实产业飞地大学生人才同城待遇,推动跨区域人才“同城化融入”。全力搭建区域人才合作交流平台,主动融入浙中科创走廊创新资源,推动“产业飞地”与科研院所合作联动,探索建立“产业教授”制度,共建人才培养平台,并组织开展人才项目的联合申报、实施、转化。(责任单位:金东区人力社保局、区科技局;磐安县人力社保局、县科技局)

    18.落实减税降费措施。统筹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严格落实对企业的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等方面给予加计抵扣、免征增值税、减免所得税等优惠措施,降低企业的财务负担,激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大力支持企业使用创新券购买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检验监测等科技服务。大力支持企业使用创新券购买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检验监测等科技服务。推行“码上掌办”模式,通过智能咨询、视频连线等方式帮助企业云上答疑、零距解难,并通过组建税务服务专员,帮助企业破解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过程中的痛点堵点。(责任单位:金东区税务局、区科技局、江岭指挥部;磐安县税务局、县科技局、东安公司)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市县领导挂帅机制。组建试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金东区区委主要领导、磐安县县委主要领导任双组长,两地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全面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重大决策和政策制定。建立工作专班机制,组建试点工作推进专班,抽调两地精干力量,按照指标目标清单、核心任务清单、支持事项清单“三张清单”,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共同推进试点各项工作。建立会议研究机制,实行试点建设工作推进月度例会制度,集中讨论并及时解决试点工作推进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并依托月度例会,加强对政策实施、“产业飞地”重点大问题等的跟踪研究和动态反馈,结合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更新。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制,将试点建设相关目标要求纳入有关部门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倒逼形成争先创优进位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指导总结。建立常态联系机制。加强与省共富办、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的定期对接,及时汇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掌握全省共富试点推进动态、了解差距不足。加强与省内外相关专家、学者的合作交流,主动寻求专业指导帮助,并积极汲取各地先进经验做法。建立成果总结机制。加快制定并出台“产业飞地”效益评价标准、飞入地飞出地收益共享实施细则等系列配套政策,保障试点工作落实落细。加强对试点阶段性成果的常态化总结提炼,积极向上争取标志性成果展示推广机会,积极申报省共同富裕最佳实践,争取浙里共富等推广相关做法。

    (三)强化政策统筹。强化省、市、县(市、区)各级现有政策统筹,研究制定“产业飞地”的配套政策,加快出台实施细则并保障落实。强化政策协调化解机制,加强两地在税收、金融、用地以及人力等资源要素上的统筹协调,形成目标一致、协作配合的政策合力。建立政策落地反馈机制,针对“产业飞地”政策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妥善协调落实,有效保障“产业飞地”建设运营。

    (四)强化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提炼试点推进过程中形成的亮点成效、创新模式、典型经验等,加强成果展示推广。加强与省内其他开展“产业飞地”建设地方的交流互鉴,举办相关论坛、研讨会等,提高企业、社会公众对“产业飞地”领域共同富裕试点工作的知晓面、认同感和满意度。发挥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等的优势作用,加大对“产业飞地”共同富裕试点工作宣传,营造人人齐参与、全面抓落实的浓厚氛围。

    附表:

    1.金华金义新区(金东区)—磐安县第三批共富试点指标目标清单

    2.金华金义新区(金东区)—磐安县第三批共富试点核心任务清单

    3.金华金义新区(金东区)—磐安县第三批共富试点支持事项清单


    附表1 金华金义新区(金东区)—磐安县第三批共富试点指标目标清单

    序号

    指标

    2022年实际值

    2023年目标值

    2024年目标值

    2025年目标值

    指标统计频率

    指标说明

    1

    投资强度(万元/亩)

    0

    ≥350

    ≥350

    ≥350

    季度

    每季度飞地内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厂房、设备和地价款)。

    2

    引进百亿级项目(个)

    0

    1

    1

    1

    年度

    每年度飞地内新引进的总投资超过百亿元的项目数。

    3

    累计开发用地面积(亩)

    50

    450

    600

    1000

    季度

    飞地内累计已开发建设利用的土地面积。

    4

    规上工业总产值(亿元)

    0

    4

    40

    100

    季度

    飞地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

    5

    规上工业亩均增加值(万元)

    0

    12

    80

    120

    年度

    飞地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每亩所创造的平均附加值。

    6

    规上工业亩均税收(万元/亩)

    0

    3.5

    20

    30

    年度

    入驻飞地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投产达效后,每个会计年度每亩地的纳税标准。

    7

    规上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占比(%)

    0

    ≥60

    ≥60

    ≥80

    年度

    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报告年度内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企业的产值总和与同期飞地总产值的比值。

    8

    营业收入超10亿元企业(家)

    0

    0

    0

    1

    年度

    当年度,飞地内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企业总数。

    9

    飞出地税收分成(万元)

    4500

    4635

    4774

    4917

    年度

    飞出地磐安可与飞入地金东分享的飞地税收总和,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市县分成部分。

    10

    飞出地承接产业转移、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个)

    0

    1

    2

    3

    年度

    飞出地磐安累计承接来自飞入地金东的产业转移、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总数。

    11

    带动两地就业人数(人)

    0

    1600

    2500

    3500

    年度

    飞地建设累计辐射带动在金东、磐安两地就业的人数总和。


    附表2 金华金义新区(金东区)—磐安县第三批共富试点核心任务清单

    序号

    预期目标成果

    核心任务

    责任单位

    完成年度

    1

    创新共建共管共治共享的“产业飞地”建设运营模式

    完善“产业飞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常态化议事协调机制、工作机制、沟通机制、问题协商机制,协调解决“飞地建设”重大问题。

    金东区发改局、磐安县发改局

    2023

    2

    定期召开“产业飞地”建设工作例会,及时跟进项目推进进度,共商共议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及时制定对策措施。

    金东区发改局、磐安县发改局

    2025

    3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各责任主体任务安排,落实落细工作内容。

    金东区发改局、磐安县发改局

    2025

    4

    建立“产业飞地”协同监督机制,探索建立由金东区纪委监委牵头,磐安县纪委监委协助,多部门参与的监督协作机制。

    金东区纪委监委、磐安县纪委监委

    2024

    5

    成立“产业飞地”开发建设指挥部,作为联席会议领导下的决策管理机构,与江岭指挥部“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合署办公。由磐安县委派干部挂职飞地指挥部副指挥长,委派发改、财政、资规、江东镇、东安公司部门相关负责人任成员,负责“三重一大”事项工作决策,并负责飞地地块征迁安置、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措与分配、飞地招商引资统筹、项目推进等工作。

    金东区发改局、江岭指挥部;磐安县发改局

    2023

    6

    加快落实“产业飞地”实体化运作主体,加快重塑东安公司决策治理结构,对上落实开发建设指挥部各项工作要求,对下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由双方共同选派总经理专职处理飞地建设事宜,明确决策权限、决策内容,保障飞地公司决策顺畅。细化公司治理结构,加快制定薪酬管理、工程进度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生产预案等公司经营管理办法。由双方分别选派优秀干部组建联合运营团队,积极开展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园区开发、人才引进服务等,落细落实权责分工。

    金东区发改局、磐安县发改局、江岭指挥部、东安公司

    2023

    7

    构建“产业飞地”建设考核体系,以“产业飞地”建设成效、结对地区支持、飞出地反哺效益等为专项指标,加强对“产业飞地”建设考核,调动双方积极性。

    金东区发改局、磐安县发改局

    2025

    8

    构建“产业飞地”建设激励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对入园企业在项目、金融、人才等方面的专项激励资金,针对贡献突出的企业在政策奖励、用地审批、人才奖励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

    金东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磐安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2025

    9

    建立一体化协同招商工作专班,成立以金东区负责领导挂帅的招商工作专班,负责“产业飞地”项目招商洽谈引进,优先将全区符合准入条件的“招大引强”项目落户在“产业飞地”,并负责与磐安县招商部门的对接协调。

    金东区投资促进中心、磐安县投资促进中心

    2024

    10

    构建招商项目信息共享机制,围绕新能源、高端装备智造等重点领域,由双方合作开展政策对比和产业研究,共同制定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库,库内项目信息实现双方共享,并将部分与磐安县产业发展相适配的优质项目导入磐安,加快形成高效分工、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共建格局。

    金东区投资促进中心、磐安县投资促进中心

    2024

    11

    完善对“产业飞地”内入驻项目政策补贴的“一事一议”制度,确保项目可持续发展的“考核激励”。

    金东区投资促进中心、磐安县投资促进中心

    2025

    12

    健全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两地多部门共同完善入园企业指标评价和分析体系,健全对企业的考核、制约机制,加强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的应用,依据评价结果建立企业退出标准体系。

    金东区发改局、区经信局;磐安县发改局、县经商局

    2024

    13

    落实产业飞地大学生人才同城待遇,推动跨区域人才“同城化融入”。

    金东区人力社保局;磐安县人力社保局

    2025

    14

    推行“码上掌办”模式,通过智能咨询、视频连线等方式帮助企业云上答疑、零距解难,并通过组建税务服务专员,帮助企业破解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过程中的痛点堵点。

    金东区税务局、区行政服务中心;磐安县税务局

    2025

    15

    形成反哺带动效应明显的“产业飞地”收益分享机制

    实行“收益保底+税收分成”方式,收益保底数按2022年4500万元为基数,从2023年开始,按上一年3%递增计算。税收分成以“产业飞地”园区地方综合贡献额留存部分(含上级与税收挂钩的补助资金)为基数,若磐安县的股权投资税收分成超过当年的收益保底,则按照双方股权投资占比进行分配;若税收分成未达到当年的收益保底,则由金义新区按收益保底补足。探索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在“产业飞地”发展效益逐步显现之后,推进收益分成逐步向飞出地倾斜,收益向飞出地按7:3倾斜分配。

    金东区发改局、区税务局、区财政局;磐安县发改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2023

    16

    探索经济数据指标分享机制,“产业飞地”各项经济社会指标由金东区统计部门按现行制度统计、核算、监管和发布汇总数据。在政府考核时,规上工业总产值、在库固定资产投资额、进出口额、外商投资额等经济指标和能源消费指标,双方按照股权投资占比进行划分,保障飞出地与飞入地经济效益共享。

    金东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统计局;磐安县税务局、县统计局

    2024

    17

    探索“产业飞地”建设投入与运营成本的分担机制。金东区负责地块征地、拆迁、安置及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费用,承担“飞地”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以及征地、拆迁、安置等政策处理相关费用;磐安县以省专项扶持指标折价方式作为出资和追加投资,落实“飞地”1500亩空间规划指标及750亩永农指标。

    金东区财政局、磐安县财政局

    2025

    18

    充分利用每年“产业飞地”获得的税收分成,用于支持磐安县绿色高质量发展。

    金东区财政局、磐安县财政局

    2024

    19

    拓宽飞出地群众就业创业渠道,推动金东区在管辖范围内,优先为磐安县提供就业创业机会,确保异地就业人员享受同等合理的薪酬收入、保险福利、医疗教育、居住等服务保障。鼓励金东区人才在磐安县创新创业,直接带动磐安县就业致富。

    金东区人力社保局、磐安县人力社保局

    2025

    20

    创新非实体园区的“泛飞地”模式,依托金义综保区,探索“保税飞仓”模式,实现“报关在磐安,货物通金东”。

    金义综保区、磐安县经商局

    2024

    21

    以“产业飞地”科技创新引领发展,积极建立本地技术应用转化中心,扩大技术溢出效应,带动本地科技创新生态链的形成,力争到2025年,飞入地帮助飞出地实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个以上。

    金东区科技局、磐安县科技局

    2025

    22

    深化两地农文旅合作,拓展金东区、磐安县两地区域共建内容,依托磐安生态优势和中草药、茶叶、蔬果等特色资源,深化合作内容、拓展合作渠道,滚动实施金东职工疗休养在磐安等一批有带动效应的合作项目。

    金东区农业农村局、区总工会、区供销社、区文旅局;磐安县农业农村局、县总工会、县文旅局

    2024

    23

    探索“产业飞地”产业反哺共生机制,以共享两地优势产业链上下游招商信息为基础,招引和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精特新和链主型企业,将部分与产业发展相适配的优质项目“溢出”到磐安,力争到2025年,实现飞入地帮助飞出地承接产业转移项目1个以上。

    金东区经信局、磐安县经商局

    2025

    24

    打造“容缺审批制度”改革引领的营商环境改革样板

    建立承诺管理体系,开创受理审批“敢容缺”、承诺兑现“能约束”、事中事后“善监管”的新审批模式。

    金东区发改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委编办、区司法局

    2025

    25

    制定审批容错正负面清单,划清“可容”的边线和坚决不容的“红线”,构建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容错氛围。

    金东区纪委、区委组织部

    2025

    26

    建立诚信档案支撑体系,由政务服务部门记录申请人办理容缺受理业务时未履行承诺义务的失信行为,将长期拖欠办理材料的企业记入诚信档案,并录入“金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企业诚信监管。

    金东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管局

    2024

    27

    建立做地主体承诺机制,做地主体对地块标准化作出承诺,提前开展“标准地”地块制作,让“项目等地”变“地等项目”。创新审批部门和建设单位双向承诺制,建设单位对标准地各类指标、报批材料作出承诺,提前实行施工图自审承诺。

    金东区资规分局、区发改局以及各项目主管单位

    2023

    28

    建立多跨协同参与审批机制,在项目招引阶段,各政府部门、乡镇、中介等多方力量提前参与项目准入评审、审批服务。

    金东区发改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及其他项目涉审部门

    2023

    29

    搭建“产业飞地”项目服务团,负责项目企业开办注册、申报材料辅导、系统申报代办等工作。创新“网格+专班”服务模式,依托区级投资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建立“中心帮办+部门协办+乡镇通办”三级网格服务体系,为助企服务提质增效。

    金东区投资促进中心

    2023

    30

    建立全过程闭环化监管评价体系,打造投资项目数字化管理平台,构建“前端承诺+中端核查+后端奖惩”全过程数字化监管机制。针对监管监测数据的应用,实行监管结果、监管频次、信用分级、要素配置相结合的“四位一体”综合评价体系,提高项目监管和助企服务的质量效率。

    金东区发改局

    2025


    附表3 金华金义新区(金东区)—磐安县第三批共富试点支持事项清单

    序号

    需支持事项

    责任单位

    完成年度

    1

    县市区级统计难以核算“产业飞地”内GDP指标,希望上级给予“产业飞地”内地区生产总值等主要指标核算支持

    金东区统计局、磐安县统计局

    2025

    2

    支持“产业飞地”内落地项目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给予土地指标等要素支持。

    金东区发改局、磐安县发改局

    2025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第三批试点名单的通知》,金义新区(金东区)—磐安县“产业飞地”建设运营模式探索试点成功入选。为加快山海协作“飞地”高质量建设,推动试点目标、任务高效落实,特编制《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由总体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举措、工作保障、附件等5部分组成。

    (一)总体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破解飞地模式创新与管理运营机制不畅的矛盾、项目建设周期长与飞出地收益保障之间的矛盾、要素流动与区域利益壁垒之间的矛盾。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试点,探索形成共建共管共治共享的“产业飞地”建设运营模式。设立2025年“产业飞地”内投资强度、规上工业总产值、规上工业亩均税收及亩均增加值、累计开发用地面积等主要指标目标;打造形成共建共管共治共享的“产业飞地”建设运营模式、反哺带动效应明显的“产业飞地”收益分享机制、“容缺审批制度”改革引领的营商环境改革样板等标志性成果;在试点成功建设运营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出台“产业飞地”建设运营标准规范,并力争上升为省级以上标准,明确“产业飞地”助力山区26县共同富裕的实践路径,推广普遍性经验。

    (三)重点举措

    聚焦平台共建、收益共享、产业共兴、合作共赢、园区共治等5大方面,形成具体的18条举措。

    一是聚焦平台共建,创新管理运营机制。包括建立完善“产业飞地”领导协商机制;改革理顺“产业飞地”建设管理机制;创新落实“产业飞地”实体运营机制;探索建立“产业飞地”建设的成本分担机制;探索构建“产业飞地”考核激励机制等5条具体举措。

    二是聚焦收益共享,构建抱团协作机制。包括创新构建“产业飞地”项目共招共引机制;改革优化“产业飞地”收益共享机制;探索创新对飞出地的“反哺”机制等3条具体举措。

    三是聚焦产业共兴,提升发展带动能力。包括加快“产业飞地”项目共建;加强主导产业共育;推进强链延链共生;实现创新创业共享等4条具体举措。

    四是聚焦合作共赢,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包括创新完善承诺容缺机制;建立全过程项目服务体系等2条具体举措。

    五是聚焦园区共治,强化要素投入保障。包括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强化金融要素保障;强化人才支持政策;落实减税降费措施等4条具体举措。

    (四)工作保障

    包含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指导总结、强化政策统筹、强化宣传引导等四个方面。

    (五)附件

    在正文基础上,结合飞地建设运营情况,梳理形成指标目标清单、核心任务清单、支持事项清单等三张清单。

    三、起草过程

    5月,依据“产业飞地”建设运营模式探索试点申报文件及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要求,区发改局委托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编制形成《实施方案》(初稿)。我局牵头召集相关单位召开研讨会,针对方案可行性、规范性等方面进行讨论修改。会后,征求磐安县发改局意见,达成共识后报省发改委初审。

    6月,两地发改部门多次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7月上旬,方案提交省发改委审核通过。



    起草部门:金华市金东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 8 月 10 日                          



    关于《金华金义新区(金东区)—磐安县“产业飞地”建设运营模式探索共同富裕示范区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于 2023 年8月14日在https://www.jindong.gov.cn/art/2023/8/14/art_1229498486_1516.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止8月22日,我单位共计收到 0 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1359号 金东区发展和改革局;邮编:321000 ;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544342844@qq.com  。

    联系人:楼燕;联系电话: 0579-82191942 。


    金华市金东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 年 8月23日   


    6月30日,区发改局召开金义新区(金东区)—磐安县“产业飞地”建设运营模式探索共同富裕示范区试点实施方案意见征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