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3〕101号)、《金华市商务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4〕29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已经完成2024年建设任务的中洋生鲜项目、鲜元素项目、旺大鑫项目、绿而康项目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重点对照申报材料中设定的建设内容、投资金额开展验收。根据验收结果,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2024年的中央补助资金拨付。同步委托审计公司对项目进展开展审计,出具审计报告明确项目已完工,并联合金东区财政局赴实地查验,拟拨付中央补助资金1232.1万元。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3日止。单位和个人对扶持企业(单位)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金华金义新区商务局
(金东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12月9日
(联系人:李晨皓 联系方式:0579-8298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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