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快金东区江岭高新智造区江东区块的开发建设,指引产业平台建设实施、完善公共配套设施和道路网体系,江岭指挥部向我局提出修改金东区江岭高新智造区江东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根据相关法律要求,我局会同江岭指挥部组织编制了《金东区江岭高新智造区江东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就拟修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利害关系人可在期限内持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证明)提出意见;如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在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3月7日—2024年3月17日,共10日。
征求意见地点:金义新区(金东区)网站(www.jindong.gov.cn/);江东镇公告栏、江岭指挥部公告栏。
意见反馈方式:
(1)书面意见请邮寄至金东区东宁路315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国土空间规划科(邮编321017)。
(2)电话方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国土空间规划科 82177505。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
2024年3月7日
金东区江岭高新智造区江东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主要内容
一、修改背景
为支持“磐安-金义”山海协作建设项目,紧扣省委省政府赋予省级第五个新区的新定位和新使命,坚持“高质量建设和美金东、高水平打造希望新城”的发展方位,建成全国智能装备制造特色产业基地,原《金东区江岭高新智造区江东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金区政〔2023〕8号)已无法适应新形势下建设的需求,为进一步推动江岭高新智造的建设,有必要对原控规进行修改。
二、修改范围
西至二环东路、东至金温高铁和规划沪昆铁路外绕线、北至规划镇北路、南至金品路-金狮路,规划用地面积422.08公顷。
三、修改必要性
(一)落实城镇生活圈专项规划的需要
根据2023年底获批的《金华市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城镇单元划分及社区生活圈专项规划》,本区所属控规单元由原江东单元(0579-JH-JD-03)调整为十八里单元(JD-34)。
(二)加快落地金磐产业飞地的需要
对照《浙江省产业链山海协作行动计划》,支持磐安县与金义新区(金东区)双方合作,加快山海协作区(产业飞地)尽快落地,支持“磐安-金义”在江岭高新智造区内建设1平方公里的“产业飞地”园区。“金磐产业飞地”园区选址于金贤路以北区域。本次规划修改适时而必要。
(三)适应当前发展的需要
随着产业平台的推进,根据规划目标,做好产业项目配套服务。
(四)调整优化道路系统的需要
在维持原控规路网框架体系的基础上,重新梳理重大产业项目引进后其周边路网体系;进一步优化园区规划路网。
四、拟修改主要内容
(一)用地代码变更
根据《金华市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城镇单元划分及社区生活圈专项规划》,将本区用地编码由江东单元(0579-JH-JD-03)变更为十八里单元(JD-34)。
(二)用地调整优化
对标园区重点项目,均对本区的用地布局提出的新的标准和要求。江岭高新智造区拟引进一批新能源制造企业,但存在用地性质和用地规模不符等问题,需对原控规用地布局进行调整。
(三)路网调整优化
本区规划修改涉及道路走向路幅调整。结合重大产业项目落地,梳理周边区块道路交通体系;优化金德路(纵六路-金武街段)规划路网。
(四)经济技术指标和配套设施调整优化
针对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其装备要求和制作工艺,以符合相关技术标准为前提,合理优化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等技术指标。同时,根据《金华市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城镇单元划分及社区生活圈专项规划》的《居住型社区生活圈基础保障型要素配置建议表》和《产业型社区生活圈基础保障型要素配置建议表》相关标准对本区配套设施进行查漏补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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