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组织机构 >> 政府部门 >> 区农业农村局 >> 公告公示
  • 信息索引号:

    113307037291052297/2024-157226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4-04-1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金东区农业农村局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4-18 10:54 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访问次数: 字体:[ ]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1.拖拉机驾驶员考试费(☆)


浙价费〔2006〕147 号
财税〔2014〕101 号
财税〔2016〕42 号

(1)上道路运输作业拖拉机考试费

理论考试费(含一次补考)30 元/人·次,场地驾驶技能考试费(含一次补考)40 元/人·次,挂接机具和田间作业技能考试费(由报考人按实际需要选择,含一次补考)20 元/人·次,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费(含一次补考)40 元/人·次

浙价费〔2006〕147 号

 

(2)纯农田作业拖拉机考试费

25 元/人次(其中:场地驾驶技能考试费10 元、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费15 元),8•8 千瓦以上座机操作手5 元/人次。

浙价费〔2006〕147 号

 

2.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财税〔2014〕101 号

2015年1月1日起小微企业免征

(1)海洋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捕捞)

详见文件

浙财综字〔2003〕112 号
价费字〔1992〕452 号
计价格〔1994〕400 号
浙价费〔1997〕322 号
浙价费〔1999〕372 号
浙价费〔2001〕355 号
浙价费〔2008〕169 号

(2)淡水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捕捞)

详见文件

浙财综字〔2003〕112 号
价费字〔1992〕452 号
计价格〔1994〕400 号
浙价费〔1997〕322 号

(3)专项(特许)捕捞、收购、调运主要经济价值水产品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详见文件

浙价费〔1997〕322 号
浙价费〔1999〕372 号
浙价费〔2001〕355 号


备注:1.标注:(★)中项中标;(☆)中项省标;(▼)省项省标。
               标注:(■)号的收费项目,为全部或部分涉及向企业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费标准仅作简单摘录,具体标准详见具体相关文件。 
           3.国家和省级部门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扫一扫手机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