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在金华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会计审计类专业技术服务中标单位的基础上,通过询价方式确定1家会计审计专业服务机构对社会组织2024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兹请合格的供应商报名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审计对象、规模及服务期限
本项目审计对象指的是在金华市金东区民政局登记注册,按规定进行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本项目所指社会组织分别是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
项目规模存在不确定性,以实际产生的委托审计业务量核算。(社会组织抽查比例为5%,目前全区社会组织285家)
服务期限:一年。
二、供应商职责
1、审计内容
(1)对社会组织2024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鉴别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公允性,如有必要,可以追溯以往。
(2)对社会组织的财产等进行审计,编制审计报告。
(3)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情况及执行有效性。
(4)评价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健全且有效执行。
(5)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7号)的相关要求。
(6)界定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重大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7)审计报告要列出审计发现被审计单位的主要问题及意见。
2、审计要求
(1)由市级以上(含市级)财政主管部门审批设立,具有独立审计业务范围的会计师事务所。
(2)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法律权利、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相应的办公设施设备,营业执照注册地在金华市以外的公司,应在金华市依法设立分支机构。
(3)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行政执法或行业管理部门予以处罚通报的记录,并在承担有关审计(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评估)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4)具备充裕的现场办公执业人员,其中具备至少1名(含)以上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的从业人员(金华市以外注册的公司,应以金华市设立的分支机构为准)。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
(6)能够独立承担审计服务期间发生的住宿、交通、餐饮等业务经费。
(7)符合社会组织审计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
3、审计程序
(1)由我局书面通知受托会计师事务所;
(2)受托会计师事务所组成审计小组,并与被审计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联系,就审计相关事宜及需要准备的审计资料等作出安排;
(3)赴社会组织进行实地审计,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充分和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在撤出被审计单位之前形成审计签证单,交由被审计单位审阅、核对,并限时反馈书面意见;
(4)根据审计签证单及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经重新审核后,撰写审计报告。
(5)将审计报告初稿分别送我局和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出具正式纸质审计报告。
三、审计服务费
本项目审计服务收费价格,按我局提出的基准价格执行,具体标准为:1400元/件,按照最低报价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四、审计费用结算方式
签定合同后,中标单位出具审计报告并完成审计工作后,我局按照实际产生的委托审计业务量和核定的单价,年末一次性支付审计费用。中标单位办审计服务费结算时,须出具审计项目服务费结算清单,经委托人审核无误并签批后办理结算。结算时,中标单位需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请有意向的单位按照项目内容合理报价,并承诺对采购项目完全响应,将贵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报价单密封后,于2025年4月1日17时前以快件投递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至金华市金东区民政局410办公室(拒绝接受超时送达的报价单)。
联系人:赵宝梅
联系电话:0579-82163160
附件:金华市金东区民政局2025年购买社会组织年度财务审计服务项目报价单
金华市金东区民政局
2025年3月24日
附件
金华市金东区民政局2025年购买社会组织年度财务审计服务项目报价单
我单位需进行如下政府采购,望你单位于2025年4月1日17时前将本报价单密封寄回或送至我单位410办公室。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单位 | 成立时间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名称 | 审计要求 | 单位 | 服务费 | 备注 | |
社会组织年度 财务审计 | 对抽查到的社会组织进行2024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 家 | 元/家 | 本单位承诺将按照《金华市金东区民政局关于购买社会组织年度财务审计服务项目的函》要求,保质保量做好社会组织审计工作。 |
注:1.本报价单是采购单位最终确定协议供货商的主要依据,填写内容必须按要求清晰完整,如有涂改,应加盖公章。
2.协议供货商如没有在询价截止时间前将本询价单提交给采购单位,视同自动放弃。
3.本项目服务费每家不超过1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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