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市商务局关于推进实施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通知》(金商务发〔2025〕5号)第三条的相关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消防救援局、交警二大队六部门联审,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本次总申报企业数19家,联审通过企业数17家,联审未通过企业数2家,其中因2024年受区市场监管局处罚需稳定运行半年企业数1家,因无对公账户需补全材料企业数1家。通过名单详见附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5年03月25日至2025年04月02日止。单位和个人对参与主体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人:郑宇杭 联系方式:0579-82986231)
附件:2025年金义新区(金东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第三批参与主体公示名单.xlsx
金华金义新区商务局
(金东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5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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