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现结合工作实际,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调整,公示如下。
金华市金东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0日
附件:
2025年度金东区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承办科室 | 政策、法律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限 |
1 | 金东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改革实施方案 | 区农业农村局 | 金华市金东区动物防疫检疫站 |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农牧发﹝2021﹞13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优化完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的通知》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 | 2025年12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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