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东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金东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于2026年9月4日在金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dong.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30日的公示期,截至10月4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1299号联建楼6楼金东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邮编:321015;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8072403007@163.com。

联系人:章梦迪;联系电话:0579-82163136。

  金华市金东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10月8日    

问卷已结束

【征求意见】关于《金东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与管理工作,规范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认定、保护、考核评估全流程工作,压实各方保护责任,提升非遗保护工作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浙江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形成了《金东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金东区政府网站(http://www.jindong.gov.cn/),对实施办法提出意见。

(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1299号联建楼6楼金东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或发送至邮箱18072403007@163.com。

(3)联系电话:金华市金东区文化和旅游局0579-82163136。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4日。

附件:

1.金东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起草说明.docx

金华市金东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9月4日      

发布时间:2026-09-04
截止时间:2026-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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