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金东区曹宅镇新明路村撤村建居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了全面提升管理服务效能,理顺工作关系,推动群众更好更快融入社区生活,结合实际,拟撤销新明路村村民委员会成立新明路居民委员会。现予以公告,并征求社会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来人来电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
公示日期:2026年7月31日至8月31日
联系人:陈灿
联系电话:0579-82888176
联系地址:金东区曹宅镇金汇路288号
邮编:321031
金东区曹宅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1日
附件:
发布时间:2026-07-31
截止时间:2026-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