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关于《金东区农村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落实 ,根据《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结合市区实际,制定了《 金东区农村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金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康济南街368号金东区司法局,邮编:321015。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jdsf123@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

联系人:章轶优、许子芸      

联系电话:0579-82176331

附件:

1.关于深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金东区农村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起草说明.docx

金华市金东区司法局

2026年8月31日

发布时间:2026-08-31
截止时间:202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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