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3728895273B/2006-02771
单位审核公开
金东区人民政府
金区政〔2006〕79号
2008-10-14
主动公开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金东新城区、金东经济开发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精神,经区民族民间艺术普查领导小组严格评审,区政府同意将“让河迎花树”等7个民族民间艺术项目列为第一批金东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现将代表作名录予以公布。
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列入代表作名录和其他有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制定保护规划,明确责任目标,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各项措施,切实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使之得以传承和发扬,为推进新农村文化建设,繁荣我区文化事业作出贡献。
附件:第一批金东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
第一批金东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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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让河迎花树
| 孝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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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金华昆腔
| 曹宅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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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迎銮驾
| 曹宅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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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划龙船
| 塘雅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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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黄大仙道教音乐
| 赤松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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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锣书
| 东孝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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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大成拳
| 积道山文武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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