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3728895273B/2013-02524
单位审核公开
区府办
金区政办〔2013〕115号
2013-09-30
主动公开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金东新区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金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金东区小流域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5日
金东区小流域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切实保护和改善小流域水环境,提高小流域的行洪、排涝、灌溉能力,根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和《金东区水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美丽金东这一核心,以中小河流治理为重点,建立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推行水库洁水渔业,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部门协作、属地管理的原则,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建立责任清晰、目标明确、保障有力的小流域建设和管理机制。
二、整治目标
通过小流域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到2015年底,完成全区8个乡镇10个项目区 河道综合整治,完成小型水库洁水渔业52座,占水库总座数的80%,完成全区河道保洁长度 ,二环以内河道保洁覆盖率不低于90%;二环以外集镇段河道及省级河道保洁覆盖率不低于80%;其余河道保洁覆盖率不低于70%,实现“河面无漂浮废弃物、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的“三无”目标,打造 “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小流域。
三、整治办法
(一)抓住机遇,大力推进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建设
2012年11月,金东区成功列入浙江省首批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试点建设16个县市之一。计划从2013年起,用四年时间投资2.88亿元,通过水系连通、河道疏浚、岸坡整治、生态修复等措施,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集中投入,整乡推进,对全区8个乡镇10个项目区188公里河道进行整治,以恢复县乡河道功能,提高行洪排涝、灌溉供水能力,改善农村水环境。主要治理范围包括航慈溪、孝顺溪、西溪、八仙溪、赤松溪、王坦溪、东溪、芗溪及其支流(不包括多湖、东孝、江东、鞋塘办事处范围溪流)。
(二)创新机制,努力推进水库洁水渔业
各镇乡街道和水库管理单位,要深入调研水库水环境污染现状,加快渔业养殖结构调整,禁止投放大量畜禽粪便和化肥的无序养殖,采取洁水渔业模式,推广上荷塘水库、白溪水库洁水渔业经验,降产量不降效益。到2015底,对水产养殖承包已经到期的水库,必须实行洁水渔业,未经水库主管单位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对外承包。对实行洁水渔业的水库实行以奖代补形式给予奖励。
(三)明确责任,全面推进河道保洁。
各镇乡、街道(办事处)要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与“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河道保洁责任单位,落实河道保洁经费,确定保洁单位,做好本区域内河道保洁的相关工作。省级河道东阳江东关大桥~义乌交界河段、武义江孟宅桥~武义交界河段分别由东阳江流域管理站和武义江流域管理站负责保洁工作。其余河道根据行政区域划分由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保洁工作。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金义都市新区、金东新城区重叠的河道保洁由开发主体负责保洁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在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统一安排下做好本区域内河道保洁工作。对列入保洁范围的县乡级河道按照每公里2000元每年对乡镇街道给予补助。
四、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调查摸底阶段(2013年10月底完成)
召开各镇乡(街道)办事处、小型水库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全面部署,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双清行动深入细致的调查,准确掌握小流域治理、河道保洁和洁水渔业的重点和难点,为编制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二)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11月到2015年12月)
1、合理规划,精心设计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分别编制金东区河道保洁实施方案、金东区洁水渔业规划和金东区中小河流治理及水系连通试点规划等三个方案,并报相关单位审批后作为小流域综合整治依据。
2、分期安排,有序推进
2013年底,对全区航慈溪、孝顺溪、东阳江、武义江、西溪、八仙溪、赤松溪、王坦溪、东溪、芗溪及其支流250公里河道进行保洁全覆盖。
2013-2014年对西溪、八仙溪、赤松溪进行整治,完成澧浦西溪片、曹宅曹宅片、源东片、岭下四个项目区77公里河道建设;新增洁水渔业水库6座,累计35座。
2014-2015年,对王坦溪、东溪、芗溪等小流域进行综合治理,完成傅村、赤松、澧浦东溪片三个项目区61公里河道建设:新增洁水渔业水库7座,累计42座。
2015年底前,完成对航慈溪、孝顺溪等小流域进行综合治理,完成曹宅潘村片、孝顺、塘雅三个项目区50公里河道建设;新增洁水渔水渔业水库10座,累计52座。
(三)总结提高,健全机制阶段。
及时总结小流域综合整治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健全小流域水环境保护的长效管理机制,修复和改善河道生态环境,恢复河道应有的行洪、排涝、灌溉、供水和生态功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府办、水务局、财政局、农办、农林局、环保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小流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务局,由水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小流域综合整治的日常工作。
(二)部门联动、明确责任。各镇乡镇(街道)是小流域综合整治的责任主体,对小流域综合整治全面负责。区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小流域综合整治的强大合力。区水务局负责小流域综合整治规划、项目建设指导、监督管理;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环保分局负责工业污水排放工作;区农办负责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农林局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畜禽养殖排泄物防治,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规划、建设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构建“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长效机制,严防病死动物随意丢弃。
(三)严格考核,定期督查。区小流综合整治办公室负责小流域综合整治的考核工作,严格按照生态区年度建设要求对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完成情况、洁水渔业水库座数、河道保洁长度和效果进行年度考核,定期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
(四)加强宣传,严格执法。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强对小流域综合整治的宣传,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要坚决曝光,对先进的要予以褒奖。要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占用河道、倾倒垃圾、违法采砂的行为,确保河道行洪安全,生态安全。
附件1:金东区河道长效保洁管理考核评分表
附件2:金东区河道保洁责任区一览表
附件1:
金东区河道长效保洁管理考核评分表
保洁责任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 考核内容 | 分数 | 评分标准(每一项扣完为止) | 得分 |
一 | 管理机制 | 5 | 河道保洁责任单位落实专人从事河道长效保洁管理工作的,得2 分,未落实的,不得分 | |
城区段、集镇段、村庄段、大桥段、道路段配备保洁员的得2分;未配备齐全的酌情扣分 | ||||
遇连续暴雨,能在规定时间内突击打捞,恢复河面洁净,如有重大活动或重要检查,服从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的,得1 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扣0.5分;不服从统一安排的,不得分。 | ||||
二 | 管理保洁效果 | 65 | 河面无漂浮废弃物的得40分;河面有50㎡以上成片漂浮物的每处扣5分; | |
未发现家畜家禽尸体的,得10分;发现家畜尸体的,每只扣1分,发现家禽尸体的,每只扣0.5分. | ||||
及时劝阻报告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发生的水事违法、违章行为的,得5分;发现河道管理范围内有新发生的水事违法、违章行为,未及时劝阻或2 天内未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处扣5分; | ||||
河道打捞物每天及时组织清运的,得10分。清除物离开水面堆放在河岸未及时清运的,每处扣1分,清除物未离开水面堆放在河岸的,每处扣1分。 | ||||
三 | 安全生产 | 5 | 保洁人员船上作业按规定穿救生衣得3分;不穿救生衣的,每人每次扣1 分 | |
河道保洁责任单位对河道保洁单位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得2 分;未办理不得分 | ||||
四 | 设施建设 | 5 | 建有垃圾临时堆场,并能满足每日垃圾上岸堆放需求的,得5分;临时堆场无法满足每日垃圾上岸堆放需求的,酌情扣分 | |
五 | 经费保障 | 5 | 河道保洁长效管理经费,包括日常监督检查等费用列入河道保洁责任单位财政预算并足额到位的,得5 分,未到位的不得分 | |
六 | 工作制度 | 5 | 建立河道保洁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和规章制度的,得1 分;未建立的,不得分。 | |
制订实施河道保洁长效管理监督检查办法的,得2 分;未制订监督检查办法的不得分 | ||||
建立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台帐制度,并实施监督检查的得2 分;台帐不齐全的,扣0.5分;未建立台帐不得分 | ||||
七 | 社会形象 | 10 | 社会形象良好,不发生新闻曝光和群众投诉等事件,得1 0分,每曝光或投诉一次扣5分,曝光后不及时处理的扣10分 | |
八 | 合计 | 100 | 记录人: | |
九 | 参加检查人员 |
附件2:
金东区河道保洁责任区一览表
序号 | 保洁责任部门 | 河道名称 | 起点 | 终点 | 长度(㎞) | 小计(㎞) |
1 | 东阳江流域管理站 | 东阳江 | 义乌交界 | 东关大桥 | 31.6 | 31.6 |
2 | 武义江流域管理站 | 武义江 | 武义交界 | 孟宅桥 | 15.9 | 15.9 |
3 | 曹宅镇人民政府 | 芗溪 | 麻堰水库 | 与塘雅交界(桥下) | 7.15 | 33.65 |
黄金畈溪 | 杜店 | 芗溪汇入口(桥西) | 6.3 | |||
东坦溪 | 千人安 | 坦溪汇入口(梅西塘) | 5 | |||
西坦溪 | 金坡岭水库 | 坦溪汇入口(梅西塘) | 4.9 | |||
坦溪 | 梅西塘 | 芗溪汇入口(桥下) | 3.3 | |||
小王村溪 | 胡宅 | 与塘雅交界(西大路) | 7 | |||
4 | 孝顺镇人民政府 | 孝顺溪 | 与鞋塘交界(盛村) | 东阳江汇入口 | 13 | 25.25 |
低田小溪 | 低田 | 东阳江汇入口 | 0.65 | |||
航慈溪 | 义乌交界(莘村) | 东阳江汇入口 | 2 | |||
孝顺西溪 | 堰头 | 东阳江汇入口 | 2.7 | |||
葛仙溪 | 义乌交界(祥里) | 东阳江汇入口 | 4 | |||
白溪 | 白溪水库 | 东阳江汇入口 | 2.9 | |||
5 | 澧浦镇人民政府 | 东溪 | 里郑 | 东阳江汇入口 | 7 | 26.3 |
西溪 | 宅山 | 东阳江汇入口 | 13.3 | |||
山河溪 | 铁店 | 山河溪水库 | 2 | |||
长庚溪 | 汪碗 | 山河溪水库 | 1.7 | |||
山河溪 | 山河溪水库 | 东阳江汇入口 | 2.3 | |||
6 | 多湖街道 | 王坦溪 | 林塘水库 | 东阳江汇入口 | 4 | 5.5 |
曲桥溪 | 澧浦交界 | 东阳江汇入口 | 1.5 | |||
7 | 赤松镇人民政府 | 东溪 | 石牌 | 赤松溪汇入口(官沿头) | 4.69 | 20.19 |
玉壶溪 | 西余 | 后溪汇入口(桥里方) | 2.5 | |||
石垅溪 | 石垅塘水库 | 后溪汇入口(桥里方) | 1.8 | |||
后溪 | 桥里方 | 赤松溪汇入口(岩塘) | 3.4 | |||
赤松溪 | 山口冯水库 | 东孝交界(桥头) | 7.8 | |||
8 | 岭下镇人民政府 | 后溪 | 黄坞口水库 | 八仙溪汇入口 | 6.1 | 19.3 |
八仙溪 | 武义交界 | 江东交界(汤村堰坝) | 13.2 | |||
9 | 东孝街道 | 赤松溪 | 赤松交界 | 东阳江汇入口 | 2.5 | 5.5 |
下王溪 | 金东村 | 东阳江汇入口 | 3 | |||
10 | 源东乡人民政府 | 东溪 | 丁村水库 | 洞源水库 | 4.2 | 16.97 |
王安溪 | 东叶 | 西溪汇入口 | 3.27 | |||
西溪 | 舍坞 | 洞源水库 | 5.5 | |||
芗溪 | 阳郑 | 麻堰水库 | 4 | |||
11 | 傅村镇人民政府 | 潜溪 | 义乌交界 | 溪口水库 | 0.7 | 8.1 |
潜溪 | 上姜 | 航慈溪汇入口 | 6.3 | |||
航慈溪 | 潜溪汇入口 | 孝顺交界 | 1.1 | |||
12 | 塘雅镇人民政府 | 芗溪 | 曹宅交界(桥下) | 东阳江汇入口 | 10.5 | 20.2 |
小黄村溪 | 曹宅交界(竹村) | 芗溪汇入口 | 2.5 | |||
东渎溪 | 羊尖山 | 东阳江汇入口 | 7.2 | |||
13 | 江东镇人民政府 | 八仙溪 | 岭下交界(汤村堰) | 东阳江汇入口 | 1.3 | 7.1 |
雅金小溪 | 雅湖 | 武义江汇入口 | 2 | |||
坑溪 | 塔石塘水库 | 武义江汇入口 | 3.8 | |||
14 | 鞋塘办事处 | 畈田洪溪 | 杨村 | 孝顺溪汇入口 | 6 | 14.4 |
孝顺溪 | 洞源水库 | 孝顺交界(盛村) | 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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