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703000000/2020-42135
单位审核公开
区卫健局
2015-07-24
主动公开
金东区卫生局霍乱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霍乱是由O1血清群和O139血清群霍乱弧菌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是以发病急、传播快、波及范围广、能引起大流行为特征的危害严重的甲类传染病。为及时、有效地应对霍乱疫情,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防止疫情扩大和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霍乱防治手册》(2012年第六版)、《浙江省霍乱应急预防控制技术方案》、《金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金东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霍乱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诊断标准
病例诊断参照《霍乱诊断标准》(WS 289-2008)执行。
1.5 分级标准
根据霍乱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霍乱疫情划分为三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
1.5.1 重大疫情
金华地区发生霍乱疫情流行,且疫情波及我区,一周内发现30例以上病人(或带菌者)或出现1例或以上死亡病例;或疫情波及其他市(地),有扩散蔓延趋势。
1.5.2 较大疫情
本辖区发生霍乱疫情,1周内发现10~29例病人(或带菌者),或波及毗邻县(市、区);
1.5.3 一般疫情
本辖区发生霍乱疫情,1周内发现9例以下病人(或带菌者)。
2 组织体系与职责
2.1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区卫生局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区卫生局、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各医疗机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具体人员组成参照区卫生局相关文件。
主要职责:1、收集霍乱疫情发生、发展及控制处理的有关信息,掌握动态,实时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2、组织专家制定霍乱疫情的应急策略和预防控制措施,开展效果评价;3、组织实施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统一调配应急资源,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2.2 专家委员会
区卫生局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委员会,具体人员组成参照区卫生局相关文件。
主要职责:1、对霍乱疫情的级别确定以及采取的响应措施提出建议;2、对霍乱疫情的应急准备提出建议;3、参与制订、修订霍乱疫情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4、对霍乱疫情的发展趋势进行评估和预测;5、对霍乱疫情的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6、对霍乱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意见。
2.3 各应急处置小组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医疗救援、流行病学调查、消杀、检验检测、卫生监督等专业处置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参照区卫生局相关文件。疾控、卫生监督和各医疗单位应组建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领导小组与应急处置小组。
主要职责:
(1)医疗救治组:开展病人诊断、报告和救治工作。
(2)流行病学调查组:制订调查方案,开展调查分析,并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提出疫点疫区或其他控制区的划分与卫生处理、采样检测等防控措施建议。负责各类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和上报。
(3)消杀组:组织实施疫点、疫区卫生处理,对病人粪便、呕吐物及被污染的衣物及居住环境等要严格消毒处理,指导开展饮水消毒,环境清理,灭蝇灭蛆等工作。
(4)检测检验组:负责样品的采集、送检和检验,并在最短时间内报告检验结果。
(5)健康教育组:编写、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卫生宣教,配合新闻媒体做好公众宣传,必要时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
(6)卫生监督组:对事件发生地的医疗废物、环境卫生以及各单位的疫情报告、消毒等工作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检查。
(7)后勤保障组:做好应急物资、通讯、交通保障以及应急处置人员生活保障工作。
(8)各医疗机构应急处置小组:落实病例救治、监测、采样、疫点消杀、群众健康教育等工作,并协助做好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流调等工作。
3 预案启动条件和程序
3.1 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全区范围内发生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霍乱疫情时,立即启动本预案。
3.2 应急响应程序
3.2.1 判定 区卫生局及时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疫情进行综合判断和评估,初步判断疫情性质和等级,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3.2.2 启动 经专家委员会确定发生霍乱疫情后,由区卫生局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宣布启动本预案,各应急处置小组和相关单位进入应急状态。
4 应急措施
4.1 报告
4.1.1 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1)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各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它有关单位为疫情责任报告单位;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乡(镇、街道)公共卫生管理员和村(居委会)公共卫生联络员为疫情责任报告人。
(2)义务报告单位和报告人:除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义务向区卫生局、疾控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报告相关信息。
4.1.2 报告内容
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步工作计划等。并应按事件发生、发展和控制的过程,收集相关信息,做好初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
4.1.3 报告方式、时限和程序
(1)内部报告
各医疗卫生机构一旦发现霍乱疫情或疑似疫情,应立即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区卫生局报告。接到报告后,区卫生局应尽快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2)对外报告
霍乱病例由各医疗机构于2小时内通过《中国疾病预防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对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将《传染病报告卡》报送属地卫生院,由属地卫生院进行网络直报。同时,区疾控中心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区卫生局应于2小时内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分别向区政府和市卫生局报告,必要时还应向有关部门通报。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霍乱疫情,区卫生局应在1小时内向区政府和市卫生局报告。
4.1.4 信息通报
霍乱疫情发生后,区卫生局应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将疫情及时通报相邻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
4.2 物资准备
主要包括:临床救治设备与药品、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物资、消杀灭物资、个人防护用品、采样与检测设备器材、检测试剂和后勤保障物资等。
4.3 个人防护
根据工作性质分别采用一级、二级和三级防护。
4.4 疫情监测
采用点面结合的监测方式开展强化监测。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综合性医院及上年发生霍乱的乡(镇、街道)卫生院设立肠道门诊,按照《浙江省肠道门诊建设规范》要求,开展腹泻病人监测。二是区疾控中心按照《全国霍乱监测方案(2012版)》和《浙江省霍乱监测方案》规定的要求,开展重点人群监测、外环境和食品监测、病原学监测。
4.5 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发生霍乱疫情,区卫生局应及时组织应急小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掌握霍乱暴发的流行规律,查明传染来源、传播途径和疫情波及的范围,阐明流行因素,为制定疫情控制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4.6 控制措施
4.6.1 传染源管理
(1)病人和带菌者:应送定点医院隔离病房或专设的临时隔离病房隔离治疗,凡隔离者必须每天大便培养一次,病人停药后连续两次阴性、慢性带菌者大便培养连续七天阴性方可解除隔离。
(2)疑似病人:应立即送到当定点医疗机构单独隔离治疗,在临床和实验室未确诊前暂按霍乱病人处理。医疗机构应尽快作出诊断,如确诊为病人,转送到指定医疗机构或指定病房隔离治疗;如排除霍乱,则解除隔离,病人按一般感染性腹泻治疗。
(3)密切接触者:应进行医学观察,追踪脱离接触后5天的健康状况,并采集粪便或肛试进行霍乱弧菌检测。一旦接触者中出现腹泻等相关症状或粪检出霍乱弧菌,应尽快预以核实诊断和实施隔离治疗。
4.6.2 疫点消毒
病人住院隔离后,疫点应实施终末消毒和灭蝇,病人粪便、呕吐物及被污染的衣物及居住环境等要严格消毒处理。凡病人、疑似病人五天内可能污染过的其他地方均应予以消毒。疫户周围50米左右范围内的厕所、粪坑应实施灭蝇灭蛆,严禁使用新粪施肥,并用漂白粉水溶液消毒附近地面。
4.6.3 开展健康教育
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开展霍乱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劝阻群众不喝生水,不吃生冷变质食物。引导群众做好饮水消毒和环境清理。
5应急响应终止及评估
5.1 应急反应的终止
5.1.1 终止条件
传染源及可疑的传染源消除,末例霍乱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5.1.2 终止程序
疫情应急处置结束,并符合终止条件时,区卫生局按照专家委员会提出的终止应急响应建议,报请区政府批准后,由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宣布终止响应。
5.2 总结评估
霍乱疫情处置结束后,区卫生局应组织专家对处置情况进行评估,撰写总结报告。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置情况、病人救治情况、处置措施效果评估、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等。
6 各单位职责分工
6.1 区卫生局
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霍乱疫情的调查与处置;组织专家组对事件进行评估,提出响应和终止意见,并对事件的处置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对各单位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应急培训;按规定向相关部门通报相关信息。
6.2 区疾控中心
负责事件的报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现场采样和实验室检测;指导或实施对疫点、疫区及其他控制区开展现场卫生处理;协助区卫生局开展对有关人员的医学观察和追踪、健康教育等工作;开展疾病监测和预警。
6.3 区卫生监督所
对事件发生地的医疗废物、环境卫生以及各单位的疫情报告、消毒、杀虫等工作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检查,协助开展样品采集检测和健康教育等工作。
6.4 各医疗机构
负责病人和疑似病人的现场抢救、运送、诊断、治疗和报告;做好院内感染控制,采集院内相关样本;协助开展疫情监测、病人流行病学调查、有关人员医学观察和健康教育等工作。
7 保障措施
7.1 技术保障
建立健全卫生应急队伍,组建应急专家组和应急队伍,定期对队伍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2 物资保障
制订科学合理的物资储备方案,建立物资储备制度,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7.3 经费保障
积极争取政府、财政部门的支持,设立卫生应急工作专项经费,确保霍乱防控经费得到有效落实。
7.4 通讯和交通保障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和应急专业队伍成员应保持24小时手机开通,保证通讯畅通。各单位应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便捷的交通运输车辆,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8 附则
本预案由金东区卫生局组织制定,并根据实施情况和工作需要对预案进行定期评估,及时更新、修订和补充。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各医疗卫生单位可参照本预案,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霍乱疫情应急预案或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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