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703000000/2020-45543
单位审核公开
金东区
2016-01-29
主动公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等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
2015年,全区各级行政机关认真执行《条例》、《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制度机制、拓展公开渠道、强化监督保障,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区依法实施《条例》和《暂行办法》步入常态化,逐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建设。区公开办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细化和量化,并做好信息公开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各部门均较好完成了省市规定的各项工作。对各部门公开工作实施每季度检查通报制度。2015年度区政府各部门都能够按时限要求,认真总结和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60号)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金政办发〔2015〕70号)精神,积极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推进企业信息公开、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推进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等信息公开,不断充实和完善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提升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三)不断加强平台和渠道建设。通过区域纸媒《今日金东》、金东新闻、金东新闻网、今日金东微信号、掌上金东APP等多平台,集中公开发布区委、区政府及各部门的政策动态,切实方便公众随时随地第一时间获知相关信息。微信订阅号 “金东发布”“今日金东”作为我区权威信息发布平台、热点事件回应平台、民生信息服务平台,日均发文8篇,总阅读量超100万。
(四)规范信息发布和解读工作。根据《条例》、《暂行办法》和有关文件规定精神,各镇乡(街道)、各部门按照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的原则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信息前,依法依规按程序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发布的重要政府信息,及时做好解读工作。密切跟踪舆情,针对出现质疑的情形,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做好对公众关切的回应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完整、准确、及时。全区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单位按照《条例》要求,共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82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476条。
2015年,我区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基础上,继续做好权力清单对比规范,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做好行政权力事项库事项信息规范化比对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区各部门纳入行政权力事项库的事项与基本目录进行核对、调整、修改、增补相关事项信息,使我区各部门入库的行政权力事项与基本目录中相关事项保持严格一致。截至12月份,我区共有权力事项2820项,比 权力清单梳理初期整合减少1696项。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的要求,全区4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取消和调整。积极开展乡镇权力清单试点工作,推进权力清单的全覆盖。通过澧浦和赤松两镇的试点,共确定乡镇人民政府权力事项191项。建立权力清单的动态调整机制。以区府办名义印发了《金华市金东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管理办法》和《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部门职责管理办法》,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及时调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我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
我区于3月初开通试运行浙江政务服务网金华分厅市区统一行政审批平台,于正式上线运行受理行政审批各项具体业务,于开始正式上线运行,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2459件,办结2459件。积极开展浙江政务服务网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实施工作,我区和义乌市已被市政府确定为试点单位,目前已制定实施方案,并已初步完成市区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信息梳理工作,卫计局部分事项已实现联动办理。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金东分厅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4411条。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14年我区通过《今日金东》、金东新闻、金东新闻网、今日金东微信号、掌上金东APP、8890热线等平台,对社会关切的问题积极予以答复并及时通过这些平台发布。回复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21次,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10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全区各镇乡(街道)、各部门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73件,其中区公开办收到32件,乡镇、各单位收到41件。本年度已答复73件,在所有已答复件中,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同意公开”的29件, “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34件,“不同意公开答复”3件,“申请信息不存在”6件。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类别上来看,主要集中在涉及重点工程拆迁、“三改一拆”及相关区域村庄规划等方面。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区对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免收费。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区政府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乡镇(街道)、部门发生涉信息公开行政复议6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1件,被依法纠错数2件,未审结3件;乡镇(街道)、部门发生涉信息公开行政诉讼2件,未审结2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层面广,还存在公开不彻底、不全面、不及时等现实问题,与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实际需求、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还有一定差距。从具体问题来看,一是在贯彻落实《条例》、《暂行办法》过程中,个别单位存在领导认识不到位、具体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悉、公开不及时,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不规范等问题;二是一些单位信息公开数量较少,信息更新不及时,工作总结计划类比例偏大、网上互动不畅通、功能不完善等问题;三是工作队伍建设亟须进一步加强。各乡镇、部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基本上属于兼职,普遍存在依法公开的意识不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理解不够、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缺乏、协调能力不强等问题,制约了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下一步我区将紧紧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法,畅通政府和群众沟通渠道,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为加快金东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八、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金东区政府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878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46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476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48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36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85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2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9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73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2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5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56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73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69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4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73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9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3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3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34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6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6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2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3(未审结)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2(未审结)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9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9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