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金东区卫计局汇总2015年度部门决算
一、金华市金东区卫计局汇总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认真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拟订实施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规划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并组织实施,深入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制定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订完善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组织和指导实施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医疗救援与卫生应急处置,发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指导规范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开展法制宣教,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法行为。依法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医疗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精神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控和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负责饮用水和消毒产品、涉水产品等健康产品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
4、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拟订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政策和药品采购、配送、使用的有关规定,负责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的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
5、组织拟订并实施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综合监管,推进计划生育和妇幼卫生服务均等化。
6、制订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7、组织拟订并实施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发展规划,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检查基层贯彻落实卫生政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落实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8、负责实施全区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全区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拟订全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导、督促、检查全区各单位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组织实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
9、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生育政策,负责协调、监督、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指导全区各单位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10、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1、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机制、信息共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机制。
12、拟订并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政策措施,制定并指导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度,协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
13、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医药发展规划,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14、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行业管理。指导和监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的管理。实施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许可制度,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15、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开展重点学科建设,指导开展医药卫生计生科研项目、科技成果及成果转化和推广的申报与管理。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6、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17、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8、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
19、拟订实施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规划,组织协调和管理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工作,动员全社会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各类卫生创建和全民健康促进工作。
20、组织实施卫生对外合作交流和卫生援外有关工作。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2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金东区卫计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原区卫生局、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区卫生监督所、区药品医疗成本核算中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区计划生育指导站、金东区中医院、多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孝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第二人民医院、澧浦镇中心卫生院、塘雅镇卫生院、岭下镇卫生院、江东镇卫生院、源东乡卫生院、塘雅镇含香卫生院、赤松镇中心卫生院、傅村镇卫生院、孝顺镇鞋塘卫生院、孝顺镇低田卫生院等21家单位的部门决算。
二、金华市金东区卫计局汇总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金华市金东区卫计局汇总2015年度收入决算30,639.1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707.54万元,占总收入80.64%,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1,470.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307.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162.35万元),占总收入37.44%;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 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13,090.73万元,占总收入42.73%;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 %;其他收入146.73万元,占总收入 0.48%。 上级补助收入3,705.73万元,占总收入 12.0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 %。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372.69万元,占总收入1.22 %。上年结转收入1,853.14万元,占总收入 6.05 %。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华市金东区卫计局汇总2015年度支出决算27,646.79 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 万元、国防支出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 万元、教育支出10.58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4 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94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197.72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 万元、农林水支出0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 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 万元、金融支出0 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 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8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 万元、其他支出1,162.35 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 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 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9,400.41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107.68 万元,项目支出11,138.69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230.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62.35万元,其他各类支出15,254.4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事务4.04 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事务6.54万元,主要用于培训的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事务3.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事务98.64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区卫生局和区计生局)和区卫生监督所离退休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事务105.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事务4.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195.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事务126.9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公立医院(款)妇产医院(项)事务5.19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专门从事妇幼保健医院的支出。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事务20.0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事务81.7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的支出。乡镇卫生院(项)事务4167.34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事务1040.8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事务447.86万元,主要用于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卫生监督机构(项)事务200.59万元,主要用于区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妇幼保健机构(项)事务234.69万元,主要用于区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事务1538.0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事务72.42万元,主要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23.4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事业单位医疗(项)事务42.8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事务2万元,主要用于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事务17.3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计划生育服务(项)事务1284.74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事务657.3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事务733.52万元,只要用于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6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6.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事务1162.3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 0 %。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0。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2.9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69.94%。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工作联系、业务指导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同财务文件规定,同城不接待,所以招待费用下降明显。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891人次,共 2.94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73.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6.1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4.38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9.32万元,主要用于区卫生局、区计生局、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妇幼保健医院、金东区中医院等21家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区卫生局、区计生局2家行政单位以及区卫生监督所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3.86万元,比上年度减少55.86万元,下降24.32%,主要原因是单位整合后,日常公用支出减少。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度卫计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年 12月 31日,卫计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3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一)2015年度区卫计局金东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1302.30万元,实际支出1302.30万元。
绩效评价结果如下:充分调动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岗位积极性,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2015年区对镇乡(街道)、镇对村卫生室都进一步加强了督导考核,考核成绩与医务人员绩效考核挂钩,与村卫生室量化考核经费补助,规范、严格的绩效管理促使医务人员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责任感提升,调动了部分医务人员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积极性。全区医疗机构年终考核综合满意度达99.73%,其中“非常满意”率57.55%、“满意”34.21%、“一般满意”7.98%,“不满意”占0.27%。近年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硬件改善,软件提升,一院一品推行,提高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群众真正感受到了实惠与方便。自评绩效等次:优秀。
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
1.公共卫生服务网底有待加强。当前全区乡村医生共计178名,平均年龄60.02岁,40岁以下(不含40岁)7人,40-岁12人,50-岁44人,60-岁65人,65-岁36人,70-岁14人,队伍老化,缺乏足够有效的新生力量培养和退出机制。对乡村医生队伍的考核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充分发挥绩效管理,加强队伍培养,强化守门人作用。
2.责任医生签约服务2016年将完成20%人口的目标,与其相应的,人才的培养显得更为迫切。当前中高级卫技人员受编制所限,部分可能即使通过考评也无法聘任,加剧人才流失。2016年医务人员人才招聘需早谋划、早启动。
3.全区多家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妇保、儿保医生不足,妇儿保门诊硬件简陋。全面实施二孩政策后,妇儿保医生不足的问题可能会更加突出。
绩效评价相关意见和建议:
1.认真落实《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强基础。抓业务规范与人才培养,着力于基本公共卫生业务规范化提升,开展业务培训,培育一批基本公共卫生业务骨干。
3.求创新。在条件成熟镇、村探索新农村基本公共卫生落实新举措、新机制,助推健康金东建设。
4.加强信息化创建。包括补充和完善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巩固在80%以上;加强全面完成双向转诊所需要的信息建设;完成卫生医疗机构卫生与计生整合,双方数据互联互通;提升慢病随访移动化。
5.扩面、提质、创特色,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
(二)2015年度金东区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210.32万元,实际支出165.24万元。
绩效评价结果如下:我区自2014年6月实行国家免费孕前优生检查项目以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每年均能完成各项目标计划,现已经实现了平稳、规范、健康的发展,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已经成为一项人人称道的惠民工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有效降低了出生缺陷的发生率。自评绩效等次:优秀。
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
1、群众对国家免费孕前优生检查项目政策的知晓程度不够。有些人到婚姻登记处准备登记了,被告知登记前要先做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往往得不到理解,觉得没必要,嫌麻烦,需要我们的宣教员临时做宣教。群众对国家免费孕前优生检查项目政策的不了解,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宣传力度不够,宣传工作不深入、不细致,效果不明显。
2、信息网络欠健全。专线网速经常比较卡,信息录入速度较慢,导致评估结果出来的慢,部分群众不能接受,误以为工作人员效率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项目的群众满意度。
绩效评价有关意见和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国家免费孕前优生检查项目工作牵涉面广,工作量大,事关全区妇女儿童的切身利益,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惠民工程,我们一定要充分利用好计生这个网络平台,加强宣传,把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检测的优点、流程及承担单位详细的告诉老百姓,把政策宣传透,让更多的老百姓得到实惠,工作做到常态化。
2、进一步加强信息网络化管理。完善该项目的信息化系统管理,提升信息化数据管理水平,加强工作责任心,确保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三)2015年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吸虫病防治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57万元,实际支出57万元。
绩效评价结果如下:对照《浙江省综合治理血吸虫病“十二五”计划》、《浙江省血吸虫病监测巩固方案》等考核要求,我区血防工作各项指标均超额完成了预期目标,具体完成情况如下:1.完成查螺面积225万m2,完成率达112.5%(225/200);
2.全区“十一五”期末有螺面积 ,压缩了,压缩率达98.57%(考核标准为50%);
3.完成血吸虫病监测3420人,完成率达106.9%(3420/3200)。
通过血吸虫病防治项目的全面实施,我区继续保持无本地感染的血吸虫病人(畜)、急性感染血吸虫病人和感染性钉螺,有效保障了我区人民的身体健康,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
1.苗木田钉螺控制面临新挑战。苗木田阴凉潮湿,常年处于半旱状态,非常适合钉螺孳生。今年我区在苗木田新发现钉螺面积占总数的77.49%。苗木田不断出现新螺区的原因:一是苗木田面广量大,有限的查螺用工很难查全;二是苗木田内查螺由于苗木的遮挡,容易出现苗木田的漏查;三是苗木在移栽过程中极有可能将钉螺迁移到新得区域繁殖。控制苗木田的钉螺将是目前血防工作上面临的一大挑战。
2.经费不足影响防治工作的落实。我区的查螺人工费只有80元/天,灭螺人工费也只有150元/天(需负重并接触毒物),远低于市场劳工标准,查灭螺工作人员难以落实;按《浙江省查灭残存钉螺技术方案》要求,每村查螺需达到40-50天,但我区每村的查螺补助只有600元,远远不能满足查螺的经费需要,导致查螺用工不足。而且,目前我区灭螺工作人员的平均年龄约为55岁,灭螺专业人员后继无人问题将越来越突出。
3.部分区域灭螺措施落实难度大。赤松溪流域、澧浦镇东溪、岭下镇日辉路东干渠支流、江东镇金黄塘排灌渠上游、曹宅村盆景园水沟等有螺环境复杂、灭螺矛盾突出,成为我区多年来的灭螺老大难。
绩效评价意见与建议:
1、建立血防与林业信息互通制,林业部门应根据血防部门提供的信息,按照《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加强有螺苗木田监管,做到有螺苗木不出田、不出区。
2、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确保查灭螺工作正常开展。同时,通过以老带新等方式,加强宣传,积极动员年青村民加入灭螺工作队伍,并建立新进人员业务培训制度,确保血防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3、抓住“五水共治”的机遇,加大血防环境改造力度,由区政府协调有关部门结合灭螺难点开展血防环境改造,并将血防环境改造列入区政府2016年的亮点工程,彻底改造灭螺难点,为我区2020年实现消除血吸虫病目标奠定基础。
(四)2015年度区源东乡卫生院改扩建业务用房及辅助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176.85万元,实际支出176.27万元。
绩效评价结果如下:金东区源东乡卫生院危房拆除改扩建业务用房后,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建成后可以有效解决卫生院业务用房紧张、就医环境差等难题,使医疗资源得到进一步优化,患者就医环境大大改善,服务质量不断的提高,对促进源东乡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落实新医改政策,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等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本项目一个利民的公益性工程,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扶持,它的建成不仅为源东乡农村人口提供了便利和较好的服务条件,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发展社会生产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项目的建成能使源东乡老百姓能就近得到良好的医疗保健服务,使分配在农村中的卫生资源发挥更好的效益,农村卫生工作是保障农民健康、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的大事,是我国卫生工作的重点,是提高全民族人口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工程。项目建设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减少老百姓患病的几率,相应减少居民在医疗卫生上的开支,间接影响了居民的收入。项目建设能够满足预防保健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源东乡的医疗卫生环境,更好地为源东乡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服务。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社会效益是巨大的。
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
1.对于工程项目的资金,有部分需要单位自筹。新医改实行药品实行零差价后,医院自筹部分较困难。
2.由于医疗单位的基建工程与医疗活动同时进行,与普通基建工程有所差异,使工程合同期限影响较大。
绩效评价相关意见和建议:
1.充分利用政府给予项目的优惠,加快项目的建设速度,待项目批准后,抓紧进行项目的设计工作。
2.进一步落实项目的资金,以确保工程的建设进度。
3.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认真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对工程的投资、进度和质量予以有效控制。
4.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专项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效益。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13.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培训支出。
14.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妇产医院(项):指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专门从事妇幼保健医院的支出。
2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指其他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2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指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的支出。
2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2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2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区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2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指区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2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3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3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指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3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指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3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3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其他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指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3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39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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