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3728895273B/2017-02679
单位审核公开
区府办
金区政办〔2017〕54号
2017-07-14
主动公开
GJDD01-2017-0007
废止
2017-07-11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
《2017年金东区村落景区创建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1日
2017年金东区村落景区创建行动方案
为整合我区农业资源、乡村旅游资源,深入推进我区村落景区创建工作,实现全区旅游产业纵深发展,打造金东国家休闲农业公园品牌。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GB/T17775-2003)和《浙江省乡村旅游景区服务与管理指南》,结合我区美丽乡村建设、市场需求、资源类型和文化特色,特制定2017年金东区村落景区创建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及任务
1、培育国家4A级旅游景区
大佛寺景区
2、29个村创建浙江省乡村旅游景区(含金义都市新区8个村,创建标准及资金政策参考区本级方案)
备选名单:
源东乡:丁阳岭、东叶、洞井、长塘徐
曹宅镇:横腊、山下洪、岩后
岭下镇:岭五、釜章-王溪、后溪
江东镇:焦岩、雅金、雅湖
澧浦镇:宋宅、蒲塘、里郑、郑店
塘雅镇:竹村、下吴、五渠塘
金义都市新区
孝 顺 镇:白溪-天青坑、低田、下马
傅 村 镇:畈田蒋、祝家
鞋塘办事处:支家、大堰河
其中:源东乡全域、岭五、蒲塘、竹村、横腊、下吴、雅湖、畈田蒋、白溪—天青坑、支家培育争创国家或浙江省乡村3A级旅游景区;岭下王溪村作为釜章村、积道山、山山家文化产业园的配套村落,也作为旅游特色村给予扶持,与釜章村联合创建A级景区。
二、创建主体及职责
1、创建景区主体为所在乡镇、村委会或业主单位,负责景区创建过程中人员配置、配套建设、迎检验收等各项工作任务;各创建乡镇在工程实施、资金使用过程中,负有监管职责。
2、区旅游发展领导小组邀请省、市旅游专家组成创建指导团队,对全区创建村落景区行动予以业务指导。
三、实施步骤
(一)村庄筛选阶段(2017年1月至5月)
按照有资源有基础、有重点创亮点、谁积极谁先干的原则,旅游局会同旅游专家对全区各历史文化村落以及旅游资源相对丰富、基础设施条件较为完善、及浙中生态廊道和美丽乡村风景线沿线的村庄进行了调研,并在村庄召开党员村民代表大会基础上,初步确定了创建名单。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5月至11月)
1、动员培训
5月底前完成所有乡镇、村动员培训。
2、规划对接
6月底前完成村庄建设规划或景区规划制定。
3、资源评审
6月底前完成3A级旅游景区景观资源评审,11月底前完成4A级旅游景区景观资源评审。
4、配套建设
8月底前完成游客接待中心、旅游厕所建设,10月底前完成停车场、标识系统、游步道及沿线休憩设施、智慧旅游等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建设。(3A级旅游景区创建按照国家标准,A、AA级旅游景区创建按照省乡村旅游景区创建标准)
5、制度完善
10月底前建立健全运营机制、完善规章制度,11月底前完成验收台账制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7年12月)
由省、市旅游局及区旅游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验收组,对创建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结果纳入乡镇年度党政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所有备选村庄示范村资金拨付及验收由区农办负责。
四、资金政策
1、资金保障
创建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合计5650万元。
(1)培育创建A、AA级乡村旅游景区的村庄扶持资金150万元;
(2)培育创建3A级旅游景区的村庄扶持资金300万元;
(3)大佛寺景区培育国家4A级旅游景区扶持资金800万元,给予琐园景区提升改造资金500万元。
按照美丽乡村风景线标准,所有备选村庄享受示范村政策补助。
2、资金用途
资金用于旅游规划设计、专家指导费用以及开展游客接待中心、旅游厕所、标识系统、智慧旅游、停车场、游步道等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3、资金使用办法
各村庄创A方案经审定后,项目启动拨付30%,工程进度过半再拨付20%,项目竣工拨付至70%,经验收、审计后拨付剩余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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