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组织机构 >> 政府部门 >> 区住建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信息索引号:

    113307037303100781/-00000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住建局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17-07-3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7-07-31 10:44 信息来源: 区住建局 访问次数: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及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要求,结合金东区住建局工作实际撰写。全文由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至201612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2016年,我局认真执行《条例》、《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金东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要求稳步推进工作,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制度机制、拓展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按照“谁分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局机关各科室、局下属单位工作职责,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建设。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我局工作职能和中心,重点推进在建工地安全、物业管理、行政许可、城中村改造、美丽村镇建设等的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充实和完善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提升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三)不断加强平台和渠道建设。通过公示栏、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平台,集中公开发布我局的政策动态和工作,切实方便公众随时随地第一时间获知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区"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完整、准确、及时。全年共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3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2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免收费。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的举报、投诉、行政诉讼情况,发生涉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目前裁定结果未出。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根据金东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主要任务,明确我局信息公开重点,及时更新门户网站内容,按时上报全年各季度信息公开情况,全力保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同时还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公开信息不全面、公开信息数量较少、信息公开人员业务不熟悉等方面问题。

2017年,我局将继续围绕金东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精神,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一是进一步加强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导,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配齐配强专职人员;二是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展住建领域公开内容;三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宣传、学习、培训力度,提高信息公开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健全信息公开联动机制,加强局信息公开办公室与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间的沟通协调,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七、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金华市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3月22


附件1

 

金东区住建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193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2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2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71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1(裁定结果未出)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