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及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要求,结合金东区住建局工作实际撰写。全文由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2016年,我局认真执行《条例》、《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金东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要求稳步推进工作,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制度机制、拓展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按照“谁分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局机关各科室、局下属单位工作职责,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建设。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我局工作职能和中心,重点推进在建工地安全、物业管理、行政许可、城中村改造、美丽村镇建设等的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充实和完善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提升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三)不断加强平台和渠道建设。通过公示栏、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平台,集中公开发布我局的政策动态和工作,切实方便公众随时随地第一时间获知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区"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完整、准确、及时。全年共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3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2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免收费。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的举报、投诉、行政诉讼情况,发生涉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目前裁定结果未出。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根据金东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主要任务,明确我局信息公开重点,及时更新门户网站内容,按时上报全年各季度信息公开情况,全力保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同时还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公开信息不全面、公开信息数量较少、信息公开人员业务不熟悉等方面问题。
2017年,我局将继续围绕金东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精神,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一是进一步加强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导,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配齐配强专职人员;二是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展住建领域公开内容;三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宣传、学习、培训力度,提高信息公开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健全信息公开联动机制,加强局信息公开办公室与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间的沟通协调,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七、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金华市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