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组织机构 >> 垂直管理部门 >>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东分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MB1719105U/-00000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金东环保分局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17-09-1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7-09-12 16:57 信息来源: 区生态环境分局 访问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要求》(以下简称《要求》)及年初工作计划,现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金华市环境保护局金东分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一、基本情况  

2016年,金华市环境保护局金东分局认真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和《要求》,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单位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努力创新公开形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人民群众、推动环保工作科学发展的实效。  

(一)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化建设,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探索建立推进和保障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办理程序,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认真受理依申请公开,依法有据、严谨规范地进行答复。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  

(二)深化政务公开,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主动推进社会公众对环保工作的了解和监督。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依靠群众积极指出和广泛参与,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渠道,提高政务公开社会效益。  

(三)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环保领域各项法规政策,抓好环境违法处罚、项目审批等热点问题的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公布本部门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继续清理、调整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工作流程,公开办理程序,强化过程监控,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管理制度。坚持把人民群众尤其是服务对象关心的项目审批办理程序和办事结果作为办事公开的重点,及时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新闻发布、宣传手册等,让社会广泛知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金华市环境保护局金东分局通过阳光工程网站主动公开政府各类信息3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金华市环境保护局金东分局无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金华市环境保护局金东分局无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金华市环境保护局金东分局无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金华市环境保护局金东分局深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但存在着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2017年,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将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完善体制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继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结合工作实际,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结合阳光工程网建设,继续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坚持以公开促进服务,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  

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做好网站公众留言答复、信息发布等工作,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建立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切实做好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