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东区统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3-27 14:11
信息来源:
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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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金东区统计局编制。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7年,区统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透明意识,加大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机构建设,明确责任分工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专项会议,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信息联络员。分管领导主抓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统筹管理全局信息发布工作,信息联络员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局各科室均指定了一名信息联络员,按照规定及时向办公室上报信息,加强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
(二)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
为了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实现统计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2017年,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信息发布的范围、内容、审批程序、职责等作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工作各项流程,理顺了工作机制,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保障。
(三)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能力
为实现我局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双提高,有效提升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和社会服务职能,我局通过组织信息写作培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交流工作经验,共同探讨、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这一系列举措,大大提高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区统计局认真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条例》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做到主动公开。2017年,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9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3个,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3个,政府公报公开信息数1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从信息公开的类别看,以计划总结、工作动态、权力事项、财政信息为主。
(三)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
除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外,还通过省统计局内网、市统计局内外网、区统计局信息网及QQ工作群、短信、微信等多渠道、多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统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及时、全面地发布各类信息,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报告。全年没有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区统计局本着为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服务的宗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都免费开展,无收费现象。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区统计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自《条例》实施以来,我局虽然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丰富性和规范性有待加强;二是受人员编制所限,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人员均为兼职,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统计部门为公众服务的主要内容是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较难采用“条”的计量单位来计算工作量。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将继续按照《条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思想意识和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根据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认真整理有关内容,对各类公开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统计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
金东区统计局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