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东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019年8月23日至2019年10月12日,金东区审计局对2014年7月至2019年6月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内容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底,金东区户籍人口337424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76631人,占全区户籍人口的22.71 %。已进入深度老龄化阶段,老年人口的高龄化程度较高。截至2019年6月底,全区已建成养老机构11家,其中公办机构10家,民办养老机构1家。11家养老机构共有床位2295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074张,平均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数29.95张,占机构床位总数的46.80%。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已建立健康档案75990人,覆盖率达99.55%。11家养老机构从事养老服务人员119人,其中:专职医生26人,护理员93人,已取得专项技能证书的护理人员25人。
金东区2015-2018年福彩公益金收入5143.73万元,用于养老服务支出3156.54万元,占比61.37%。2014年7月至2019年6月,金东区各乡镇(街道)公办养老机构安排项目补助1256.36万元,平均补助114.21万元,主要用于机构消防设施改造提升等项目。各乡镇(街道)有序开展居家养老照料中心(配送点)的建设,合计投入8743.86万元。
12个乡镇(街道)共有城市社区居委会8个,自然村502个,其中城市社区已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5个(含配送点2个),覆盖率62.50%;自然村(除去13个拆迁村,7个就近安排村)建成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480个(含配送点138个),覆盖率99.56%;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2018年至2019年,金东区首批建成并通过省级考核验收的乡镇级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家,目前待验收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家。
二、审计评价
金东区已经连续7年把“深化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列入区政府民生实事工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社会养老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积极推进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探索敬老院“公建民营”多湖模式,区域内多数敬老院实现转型升级,在保障特困老人集中供养的前提下,为社会有需求的其他老人提供专业的机构养老服务。区委、区政府将澧浦敬老院改扩建项目和区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列入“2019年区政府十项民生实事”加以推进。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
(一)养老服务体系配套政策还需完善
由于市本级未出台操作细则,金东区“医养结合”相关配套政策未制定。城镇新建住宅小区内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备不佳。
(二)“公建民营”项目推进中存在一些问题
⒈托管合同签订方面:少数托合同期限超过最长期限20年的规定;部分机构使用费付款时间不够明确;个别未约定经营风险保证金条款;个别项目投入要求低;部分条款设置不合理。
⒉机构管理运行方面:缺乏专业管理团队。部分养老机构未在院内公示收费标准。部分敬老院护理人员配比不足。审计调查抽取对5个乡镇养老机构托管前一年的财务收支进行分析发现非正规票据入账比例较高。
⒊部门乡镇监管方面:资产管理能力较弱,缺乏专人监管。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监督效果不佳。
(三)养老体系补助资金管理使用还需改进
1.养老服务综合保险补助政策未完全落实到位。涉及补助资金5.26万元。
2.现金发放养老服务补贴96.11万元。
3.孝顺镇2个村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通过验收,相关建设补助资金未落实。
4.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补助标准有待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平均每家每年补助5.79万元,与近年来物价水平不匹配。
5.养老院托管前结余资金沉淀较大。
四、审计建议
(一)强化管理指导,做好经费和人员保障。逐步提高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的运行补助标准,对预拨资金及时清算。
(二)完善政策考评。对原有的敬老院及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政策都需要尽快修订完善,明确乡镇监管责任。建立包括机构管理、经费投入、收费标准、工作人员待遇、养老服务质量、公众评议等各项内容在内的考核标准,也可引进第三方测评机构,评估养老机构的日常工作和服务质量。
(三)因地制宜完善“公建民营”项目。
规范委托合同,加强资产管理。对归属于各敬老院的国有资产进行登记造册,每年定期对资产进行检查并记录在案。提升服务品质,在增加专业人员配备、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四)激活结余经费。已注销的敬老院结余资金应收回重新安排。
(五)增强对新建小区养老服务用房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五、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报告意见征求阶段,区民政局已安排法律顾问重新审核各合作协议,指导督促相关乡镇对公建民营协议进行相应内容补充和调整,有5家养老机构已完成协议调整补充。5家养老机构上墙公示了收费标准。孝顺镇2个村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专项资金补助已到位。金东区已经出台《关于调整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行补助标准的通知》(金东财社〔2019〕134号)文件,提高补助标准。
金华市金东区审计局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