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3729107718X/2021-32443
单位审核公开
财政局
2019-03-11
主动公开
2018年,本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各级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全年信息公开工作运行良好,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 基本概况
2018年,本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周密部署,突出重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8年发布政务公开内容累计102条,其中工作动态48条,预决算公开3条,人事任免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以外,全年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本局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制订收费标准。2018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收费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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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的看来,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公开内容不够全面规范等问题。下一步将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强各科室、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主动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从而真正实现部门与社会的良性互动,以实际行动打造“阳光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