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37309132745/2018-07692
单位审核公开
科技局
〔2018〕17号
2019-03-14
主动公开
6月5日,区政府副区长史姚书召集区金融办、经商局、科技局、财政局、招商局分管领导,并邀请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招商发展局、财政金融局分管领导就对《金东区科技信贷风险补偿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细则问题进行研究商议。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1、科技信贷风险资金池分别是“金华银行+中新力合”和“金华银行+人保财险”,每个风险资金池贷款总额原则上不超过5000万元。单个企业风险池贷款额度最高200万元(含)。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4年(含),分为两个阶段,每个阶段最长授信时间不超过2年,每年要进行考核,通过后方可享受下年度授信。
2、调整风险补偿资金支持对象,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市级以上农业科技企业、市级以上专利试点(示范)企业;第二类是由区经商局、招商局、科技局共同认定的产业园、孵化园内的企业。其中,第二类企业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其上一年销售额的25%。
3、补充风险资金池的运作程序:有科技信贷需求的第一类企业向镇乡(街道)提交申请,第二类企业向所在产业园、孵化园的管委会提交申请,再由镇乡(街道)、园区管委会推荐给科技局,经科技局确认、汇总后通报给工作领导小组的各成员单位,最后推荐给贷款银行和保险机构。
4、考核办法:在第一阶段,已满一年享受科技贷款,并满足研发投入占销售额5%及以上和产值为贷款额度的4倍及以上两个指标的企业,可于贷款到期前1个月内提交续贷申请,经考核审批后才能授信第二年。已满两年享受科技贷款,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一是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5%以上,以第三方审计为依据;二是产值为贷款额的4倍及以上;三是产值比两年前增加20%及以上;四是资产负债率75%及以下(含科技贷)。可于贷款到期前3个月内提交续贷申请,经考核审批后才能授信第二阶段。
5、风险代偿:企业贷款利息逾期30天或本金逾期10天,即可启动风险池代偿程序。运作程序如下:贷款银行应在逾期三个月内向法院提出诉讼,牵头追讨债务(含保险机构、政府出具的资金)。法院立案一个月后由贷款银行出具代偿通知书,经政府、保险机构、银行三方合议后方可扣款。银行未牵头向法院起诉的,不得擅自从资金池扣款。
6、本纪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试行时间为2年。本纪要由金东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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