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3595751785M/2024-157915
单位审核公开
统计局
2019-03-19
主动公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金东区统计局编制。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8年,金东区统计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积极稳妥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注重队伍建设
区统计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专项会议,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信息联络员。分管领导主抓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统筹管理全局信息发布工作,信息联络员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局各科室均指定了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本单位部门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汇编、上报工作,加强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
(二)建章立制,明确分工
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对工作的基本要求、组织领导、具体实施以及各时间节点予以明确,为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打下了基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根据区局的统一要求和工作规范,各业务科室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了内部工作流程和约束机制,继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依申请公开受理和办理制度、公开信息统计分析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运作。
(三)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
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积极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我们把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学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重要意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目的、内容和要求,使工作人员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提高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区统计局认真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条例》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做到主动公开。2018年,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8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0个,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0个,政府公报公开信息数1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06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2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从信息公开的类别看,以工作动态、信息分析、统计数据、财政信息为主。
(三)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
除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外,还通过省统计局内网、市统计局内外网、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多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统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及时、全面地发布各类信息,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报告。全年没有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区统计局本着为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服务的宗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都免费开展,无收费现象。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区统计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定差距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较难统一采用“条”的计量单位来计算工作量。下一步,我们将针对上述问题,认真加以整改,不断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制度,继续强化专人负责,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工作,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通过系统专业化的培训交流,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建设一支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统计信息公开人才队伍;
金东区统计局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