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 >> 意见征集

    【征求意见】关于公开征求《金华市金东区林业股份制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25 信息来源:区府办 访问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83号)文件精神,根据金华市林业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各县(市、区)森林金华建设工作任务书和2018年度各县(市、区)森林金华建设工作任务书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金市绿委〔2018〕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们起草了《金华市金东区林业股份制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将该意见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见附件。

    二、如认为征求意见稿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可以在2019年5月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金东区司法局(金东区康济南街368号金东区司法局,邮编32101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金华市金东区林业股份制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727140553@qq.com

    (三)通过电话方式将意见反馈至金华市金东区司法局,联系人:章轶优,联系电话:0579-82171123,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落款请注明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附件:金华市金东区林业股份制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5日 


    结果反馈

    2019年4月25日-2019年5月3日,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在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就《金华市金东区林业股份制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0条公众意见,0条部门单位意见。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政府工作的大力支持。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