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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公开 >> 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 >> 意见征集
  • 信息索引号:

    330703000000/2019-159782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区府办

  • 主题分类:

  • 成文日期:

    2019-05-0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征求意见】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5-06 12:33 信息来源: 区府办 访问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以下统称单位内保工作),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切实增强防范化解风险能力,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法)质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 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见附件。

二、如认为征求意见稿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可以在2019年5月1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金东区光南路836号8楼816,邮编32101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进一步加强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2504388382@qq.com

(三)通过电话方式将意见反馈至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人:徐冬,联系电话:0579-82176737,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落款请注明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6日


结果反馈

2019年5月6日-2019年5月14日,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在网站上就《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政府工作的大力支持。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