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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索引号:

    11330703728895273B/2019-02751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区府办

  • 发文字号:

    金区政办〔2019〕34号

  • 发布日期:

    2019-09-0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金东区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9-04 15:28 信息来源: 区府办 访问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金华市金东区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日   


金华市金东区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实施方案


为提高农村饮用水安全水平,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根据《浙江省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计划》《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浙江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金华市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城乡供水一体化为总体工作思路,以水质和水量达标为出发点,以建设和管理提标为着力点,大力推进农村供水工程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加快构建以城市供水为主的供水格局,以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的农村饮用水体系,为高质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两个高水平”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基础支撑。

二、主要目标

建成以城市供水为主、单村水厂供水为补充的二级供水网络,城市供水一体化逐步达到由金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金华市水务集团下属公司)抄表到户的一户一表管理,实现城乡居民饮用水“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的目标。单村供水工程进行规范化建设,提高净水消毒处理工艺,提升安全供水水平。

三、工程建设内容

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网建设与农村居民一户一表管网改造,单村供水站与村内管网建设与改造。

四、实施步骤

(一)建立项目库。由区水务局牵头,开展农村饮用水工程现状调查,根据轻重缓急安排实施计划,建立项目储备库。

(二)项目申报。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采用项目制形式,每年9月前由乡镇(街道)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区水务局申报次年项目,申报时每个项目需要同时递交材料:

1.《金东区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申报表》;

2.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编制的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

3.乡镇(街道)公示证明材料;

4.相关村的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及申请报告。

(三)项目立项。经区水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乡镇(街道)申报的资料审查后,报区发改局审批立项。项目立项后,原则上当年项目当年完成并通过验收,若二年内不能通过验收的,将取消补助资格和今后三年内的申报资格。

(四)项目实施。各乡镇(街道)根据项目立项文件和实施方案,及时开展项目实施,由项目所在乡镇(街道)、村负责做好政策处理工作。区水务局不定期组织人员对项目的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等情况进行督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项目参建单位进行整改。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建设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建设内容。若有重大调整、重大设计变更,建设单位应该根据相关要求履行报批手续。

(五)项目验收。项目完工后,项目业主统一对有关单位提交的各种资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检查,及时将资料报乡镇(街道),经初步审核后送年度中标的审价机构进行审价。验收时项目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1.验收申请报告;

2.项目建设总结报告;

3.工程决算报告(包括工程决算、审价报告等);

4.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专项报告;

5.工程竣工图纸;

6.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建设前、中、后影像资料、公示证明材料、设计、施工合同复印件、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建后管理承诺书、水质检测报告等)。

五、工程建设委托流程

城乡一体化供水管网及单村供水工程提升改造项目委托金华市金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金华市水务集团下属公司)施工建设,建成后的工程由金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负责永久管护。工程建设委托操作流程:

1.建设项目以乡镇(街道)为业主单位,进行项目委托设计、编制概算。

2.项目经区发改局批复立项后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工程预算。

3.业主将预算结果报区财政局审核。

4.以区财政局审核结果为最高控制价,由业主单位与金华市金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5.区水务局负责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6.工程按照审价结果结算。

六、资金安排

(一)资金筹措。在积极争取省市水利补助资金的前提下,区财政安排一定建设资金。

(二)资金补助。资金补助标准。按照审价后工程投资直接费的80%补助,其余由项目所在乡镇(街道)、村自筹。

(三)资金拨付。补助资金按项目建设工程进度拨付到建设单位。

七、工作要求

(一)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下达的建设计划内容使用资金,对违反财经纪律的项目单位和责任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将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列入乡镇(街道)“五水共治”和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附件:1.金东区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项目申报表

          2.金东区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项目公示单


附件1:

金东区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项目申请表


项目申请单位(公章):


实施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

地点

项目实施

期限

投资额
(万元)

申请财政补助(万元)

自筹
(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分项标明数量、建设标准、投资额)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本单位郑重承诺:本申请表所列的建设内容均为今年新实施项目内容,真实可靠,符合单位实际情况,投资预算测算符合市场实际。项目下达后,我单位将严格按照下达计划的建设内容实施到位。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所在乡镇意见

区项目主管部门意见

区财政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审核人员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审核人员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三份,乡镇(街道)、区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各存一份。


附件2:

金东区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项目公示单

乡镇(街道):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    月  日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村

计划投资(万元)

建设内容

备注

1






2






3






4






合计







上述项目,拟列入    年度金东区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项目申报名单,现予以公示,欢迎来人来电反映情况。

联系人:

监督电话: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

20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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