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3736873621E/2021-45799
单位审核公开
澧浦镇
2020-01-14
主动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金东区澧浦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0日。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2019年,我镇继续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始终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接受社会监督、服务群众办事、回应百姓关切的重要举措和有效抓手,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镇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报道主渠道作用,及时做好政务信息更新,把政府的民生政策和相关工作准确的反映给广大人民群众,接受公众的监督。主动做好信息公开,2019年在区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累计公开110条,其中动态信息95条,政策文件3条、通知公告8条、人事任命信息2条、财政预决算1条、公开年报1条。通过“澧浦我家”、“澧浦文化服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50篇;向公众发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教育等政策宣传小册子、宣传单15000多份。2019年我镇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严格做好政务公开审查,认真遵循“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将公文流转程序与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规范政务公开管理流程,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以外,全年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二)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回复工作,落实法律顾问审核,分管领导把关制度。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解读人”职责。围绕各项经济社会热点和群众办事服务的难点痛点堵点,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积极推动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做到能公开尽量公开。
(四)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完善查阅点建设,提升镇政府、行政村公开查阅点硬件设施,安排专人值班,方便全域群众随时查阅政务信息。创新公开载体,镇政府充分利用新闻发布、媒体专访等手段,通过镇政府政务公开专栏网页、“曹宅发布”微信公众号、电视报纸、电子显示大屏幕、公开栏等载体,用群众耳熟能详的文字、通俗易懂的语言,公开宣传辖区土地出让、宅基地跨村(跨镇街)安置等群众关切的事项。
(五)落实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工作。建立政务公开考核机制,每季度对各共建单位、行政村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现场督查,计入年终考核情况。落实社会评议工作,接收群众监督评议。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问责,全年无因政务公开工作不到位引起矛盾纠纷,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1.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涉及全镇重点工作的计划、政策、措施、成效等信息公开情况:2019年,通过区政府网站、今日金东等发布各类稿件10余篇。通过“澧浦我家”公众号发布相关内容50余篇。2.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重点工作、会议、人事等信息。及时发布基本政策、工作动态等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澧浦我家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开相关信息50余条。
2.资金使用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镇机关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及时详细的公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无 | 无 | 无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无 | 无 | 无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无 | 无 | 7 |
行政强制 | 无 | 无 | 无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无 | 无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9 | 8771360元 |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无 | 1 | 无 | 无 | 1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距离群众的期望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信息公开的渠道过窄。公开的载体包括政府公报、简报、新闻等。这些载体因为范围上的严格限定,往往存在着很多“盲区”,有时并不能成为一些群体获取政府信息的方便渠道。三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下步打算及改进措施。一是形成一个完整的信息公开系统,一要公开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二要公开本级政府及部门对该部法律法规的落实计划,实施办法,三要公开实施后所形成的结果。简单说就是“上级有政策、市县有决策、部门有办法、工作有结果”,能把这些公开了,即解决了信息公开表层化的问题,又可以把国家政策转变为地方行为,告之于民,受民监督。二是多元化搭建公开载体,解决网站服务单一化问题。在公开的载体上,避免一味的依赖政府门户网站,要充分利用各种公开手段,建立“大厅集中、网站主导、网视普及、查阅点击、电子显示、牌板告之、卡册查阅、指南明晰、电话咨询、专人服务”的多元化公开格局。三是规范化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解决行政机关“三怕”问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完善规范公开制度体系,使之更符合实际工作需要。定期组织监督员明察暗访,开会研讨,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监督力量,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