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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征集】金东区水务局关于《金华市金义新区(金东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节水优先”方针,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发改环资规[2019]695号)、《浙江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浙政办发[2020]27号)、《金华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市府办发[2020]49号)、《金义都市区水资源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节水行动任务分工方案、各县(市、区)节水主要任务和落实国家节水行动评估办法的通知》(金水资协办[2020]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金华市金义新区(金东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东区康济南街368号金东区水务局,邮编:321015。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10303194@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

    联系人: 宋军                        联系电话:0579-82192351

    金华市金东区水务局

    2020年11月19日


    金华市金义新区(金东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节水优先”方针,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浙江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和《金华市节水行动方案》,结合金义新区(金东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水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金东位于金华、义乌之间,西接金华城区,东邻义乌,南连永康、武义,北靠兰溪,是浙中城市群、金义都市区的核心区,金义黄金主轴的节点区,辖区面积661.8平方千米,全区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总量为5.1404亿立方米,人均占有地表水资源量为1396立方米,低于全省每年人均1702立方米和全国每年人均约2100立方米的水平,资源性缺水问题较为严峻,水资源短缺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实施节水行动是解决我区资源短缺问题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在全区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保障全区水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对推动“和美金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新思路,按照“量水发展、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的要求,坚持节水优先方针,把节水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举措,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强化水资源的刚性约束,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监督管理,推动制度、政策、技术、机制创新,通过示范引领和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促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为金义新区(金东区)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加强组织、凝聚合力。立足新时代,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把握新要求,完善节水管理和协调机制。

    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根据全区产业发展特点以及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需求,多措并举,优化用水结构,提高用水效率,在推进雨水集蓄利用、农业节水灌溉、工业节水改造等方面有所突破。

    创新引领、市场培育。积极贯彻科技创新发展理念,强化科技支撑,完善市场机制,加快成果转化,推广先进适用的节水技术与工艺,大力培育节水产业。

    政策引导、全民参与。健全政策标准体系,把节水减排作为支撑全区发展的重要举措,大力开展节水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公众节水减排意识养成,激发社会节水内生动力。

    (三)主要目标

    到2022年,重点领域节水取得快速突破,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节水产业初具规模,非常规水利用占比进一步增大,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49%和48%以上,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1%以上,城镇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控制在35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89以上,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1.47亿立方米以内。

    到2025年,节水政策法规体系、标准体系、市场机制基本完善,技术支撑能力不断增强,全社会形成良好节水风尚,全区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水平显著提高,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1.41亿立方米以内。

    到2035年,形成健全的节水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完善的市场调节机制、先进的技术支撑体系,节水护水惜水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全区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达到先进水平,实现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的协调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总量双控,强化刚性约束

    1.实行总量强度控制。严格落实年度用水控制目标管理,进一步完善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合理确定产业布局和发展规模。建立监测预警机制,水资源超载地区制定实施用水控制计划。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区发改局

    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经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乡、街道)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2.全面建设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2020年内达到浙江省县域节水型社会标准。

    牵头单位:区政府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经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各镇(乡、街道)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

    3.推行区域水资源论证。全面推行“区域水资源论证+水耗标准”制度,明确产业平台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制定项目准入水耗标准,简化取水审批程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到2022年,区域水资源论证完成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经商局、区住建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4.实施用水全过程管理

    严格落实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格执行节水评价制度,控制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从严审批新增取水许可,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依法将用水户违法取水和建成水效领跑者、节水标杆等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经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二)农业节水增效

    1.实施农业节水灌溉

    (1)持续推进杨卜山灌区节水改造、塘雅镇万亩土地整治,建成浙江省节水型灌区2个。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有关镇(乡、街道)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2)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加快种植结构优化调整,发展精品化、高效化、集约化农业,持续推进农业“两区”建设。到2022年,全区水肥一体化面积保持在0.57万亩以上,高效节水灌溉保有面积不少于2.71万亩。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水务局、有关镇(乡、街道)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2.发展节水畜牧业渔业

    开展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与建设,规范取水用水和计量监测,鼓励采用节水型自动饮水装置和干清粪工艺,开展规模养殖场节水改造与建设。推进渔业健康养殖,减少养殖用水和尾水排放。到2022年,年出栏万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节水设施设备安装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区水务局、区科技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三)工业节水减排

    1.实施工业节水改造

    (1)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和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技术,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及再生水回用改造,高耗水工业用水户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及水效对标,超过取水定额标准的企业限期实施节水改造。

    牵头单位:区经商局、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2)组织实施一批重点用水行业企业节水改造项目,到2022年,高耗水工业企业水效达标率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区经商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2.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

    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绿色升级,支持企业开展节水和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新建工业园区在规划布局时,要统筹供排水和循环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经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三)城乡节水降损

    1.提升城市节水管理水平

    提高城市节水工作系统性,将节水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将非常规水纳入城市供排水规划进行统一配置,不断提高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利用量。配合金华市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复核工作。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经商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水务局

    2.控制供水管网漏损

    配合金华市开展供水管网改造工作,降低原水输水损失率和制成水供水管网漏损率。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水务局、有关镇(乡、街道)

    3.开展公共领域节水

    (1)公共机构率先开展供水管网、绿化浇灌系统节水诊断,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全面使用节水器具。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新建公共建筑应安装节水器具,90%以上的机关、60%以上的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公共机构。

    牵头单位: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区有关单位、各镇(乡、街道)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2)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普及推广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到2022年,公共场所及公共建筑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4.推进农村生活节水

    (1)持续实施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加快村镇生活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实行计量收费。到2022年,全区农村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保持在95%以上,全面落实水费收缴制度。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卫健局、有关镇(乡、街道)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2)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广使用节水器具。

    牵头单位:区卫健局、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有关镇(乡、街道)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五)非常规水利用

    1.加强非常规水利用

    (1)推动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逐年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比例。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2)加强雨水回收利用,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因地制宜配套建设再生水和雨水集蓄利用设施。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经商局、区水务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3)加强再生水利用,加快推进曹宅污水处理厂和金东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引导区内城市绿地浇灌、公路清洗全部采用再生水,鼓励对水质要求较低的工业企业使用再生水。到2022年,全区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6%以上。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六)节水标杆引领

    1.打造节水标杆

    (1)因地制宜开展节水进校园、党校、社区、家庭等群众性活动,普及节水知识,增强全民节水意识。充分利用金东区节水宣传基地,常态化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2)到2022年,打造1个节水标杆校园和4个节水标杆小区,培育3家节水标杆企业,完成30个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经商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2.推行水效领跑者引领

    鼓励重点用水行业、用水产品、灌区、公共机构和节水型城市中开展水效领跑者建设工作。

    牵头单位:区经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七)推广节水装备

    1.推广节水技术和装备

    加大先进技术、先进设备的引进和推广应用力度,重点支持用水精准计量、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精准节水灌溉控制、管网漏损监测智能化、非常规水利用等先进技术及装备的推广应用。

    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经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八)健全节水机制

    1.探索水资源刚性约束协同推进机制

    严格落实总量双控行动,将用水总量与用水强度控制与“最多跑一次”、“亩均论英雄”、标准地改革等政策相结合,探索建立健全具有区域特色的水资源刚性约束协同推进机制。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经商局、区水务局

    2.深化水价综合改革

    (1)完善和严格执行居民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差别化水价制度,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配合单位:区经商局、区水务局

    (2)继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落实农业用水精准补贴。逐步形成水价动态调整机制,促进节约用水和水源保护。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区财政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农业农村局

    3.推动水资源税费改革

    按照国家和省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水资源税费改革,建立差别化税率体系,发挥促进水资源节约的调节作用。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税务局、区住建局

    4.健全节水奖励机制

    研究集成促进节水的政策措施,对节水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企业、个人给予政策支持,对再生水回用、雨水集蓄利用、节水技改等节水项目给予政策激励。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经商局、区农业农村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5.探索水资源产权改革

    推进水资源使用权确权,合理确定区域取用水权益,科学核定取用水户许可水量,强化水资源用途管制。

    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

    6.拓展节水融资模式

    鼓励金融资本进入节水领域,依法合规支持节水工程建设、节水技术改造、非常规水利用等项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有一定收益的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以实验中学为试点开展合同节水管理,试点项目探索纳入公共机构部门预算,支付节水效益的费用在试点单位节约的经费中列支。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经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7.落实水效标识制度

    贯彻实施《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加大专项检查抽查力度,逐步淘汰水效等级较低产品。加强水效标识制度的宣传,积极引导用水户选择高效节水产品。推动节水认证工作,促进节水产品认证逐步向绿色产品认证过渡,完善相关认证工作采信机制。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经商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

    8.加强用水定额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节水标准,逐步建立节水标准执行情况跟踪、评估机制。加强用水定额管理,涉水规划、水资源论证、节水载体评估等严格执行用水定额。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经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9.完善用水监测体系

    加强用水计量监测能力建设,提高农业灌溉、工业和市政用水计量率;严格执行节水统计调查和用水统计管理制度,对各行业规模以上用水户用水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加强对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环境补水四类用水户涉水信息管理。对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量进行监测。在国家和省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加强监控监测设施建设和维护,强化用水监管。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和考核。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经商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

    10.探索节水智慧化管理

    探索节水智慧化管理,以主要水源工程、供水水厂、供水管网、重点用水户为重点,从供、用、耗、排全过程推进节水,完善计量监测设施,集成多层次计量监控手段、水源联合调度模型和智慧节水管理平台,开展分析、评估与预测预警,建立并推广多水源、多用户、全过程数字化和智慧化管理的节水模式。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统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节水行动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日常工作由金东区节约用水管理办公室承担。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节水工作。各镇(乡、街道)党委和政府对本辖区节水工作负总责,确保节水行动各项任务完成。

    (二)保障资金投入。加大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对节水行动方案实施的支持力度,对积极推进节水行动的镇(乡、街道)、单位、企业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区财政局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重点支持节水工程建设、水资源节约保护、节水宣传教育等,助力节水行动顺利推进。

    (三)增强节水意识。加强宣传教育,把节约用水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充分发挥主流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提高公众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客观规律的认识。倡导绿色消费新风尚,鼓励购买使用节水产品。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节水知识,增强全民节水意识。

    附件:金华市金义新区(金东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任务分工表.docx


    一、制定本《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代治水思路。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施国家节水行动。2019年4月,《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经中央深改委审议印发实施,标志着节水上升为国家意志和全民行动。2020年6月,《浙江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省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要求各地制定节水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9月30日,《金华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正式印发。

    我区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总量为5.14亿立方米,人均占有地表水资源量为1396立方米,低于全省每年人均1702立方米和全国每年人均约2100立方米的水平,区域内资源性缺水问题较为严峻。为更好地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浙江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和《金华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通过节水释放经济发展空间,减少污染排放,保障高质量发展,我局起草编制了《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确保节水行动目标任务完成。

    二、制定本《方案》的法律和政策依据

    1、《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发改环资规〔2019〕695号)

    2、浙江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浙政办发〔2020〕27号)

    3、《金华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市府办发〔2020〕49号)

    三、本《方案》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1.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解决我区水资源短缺、全社会节水意识不高,用水方式粗犷等问题。

    2.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1)实行总量双控,强化刚性约束。进一步完善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合理确定产业布局和发展规模。建立监测预警机制,水资源超载地区制定实施用水控制计划。

    (2)建设农业节水增效工程。通过发展节水农业,推广畜牧渔业节水,提升农业用水效率。

    (3)建设工业节水减排工程。推进工业节水改造,推进工业园区水循环梯级利用,提升工业用水水平,减少污染排放。

    (4)建设城乡节水降损工程。提升城市节水管理水平,控制供水管网漏损,开展公共领域节水,推进农村生活节水。

    (5)建设非常规水利用工程。推动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加强雨水回收利用,加强再生水利用。

    (6)推进节水标杆引领。打造节水标杆示范,加强节水宣传教育。

    (7)推广节水技术装备。加大先进技术、先进设备的引进和推广应用力度。

    (8)健全节水机制。力争在水价综合改革、节水奖励机制建设、水权改革等10个方面有新突破。

    四、起草过程

    根据《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发改环资规〔2019〕695号)、《浙江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浙政办发〔2020〕27号)和《金华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市府办发〔2020〕49号),结合金东区实际,我局编制完成《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20年11月2日以书面形式向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2020年11月19日-26日,我局在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就《方案》征求意见稿又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以上公开征求均无意见反馈。

    根据相关程序,我局委托浙江禾平律师事务所对《方案》开展法律审查,该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审查意见书;由于《方案》未列入金东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区司法局无需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目前《方案》根据以上意见已修改完善。


    起草部门:金华市金东区水务局

    2020年12月6日


    2020年11月19日-2020年11月26日,金东区水务局在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就《关于《金华市金义新区(金东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0条公众意见,0条部门单位意见。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政府工作的大力支持。

                                                                            金华市金东区水务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