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3743486654D/2020-42925
区审计局
2020-11-25
主动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国务院部署,按照《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审办社发〔2020〕11号)要求,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31日,金东区审计局组织对金东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开展了专项审计,延伸审计了区红十字会、区慈善总会等慈善组织2家,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区财政局等政府机构和单位20个,企业和金融机构8家。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财政资金方面。
截至2020年3月31日,金东区共安排疫情防控经费合计3124万元,实际使用2137万元,987万元尚未支出。实际使用2137万元中: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支出0万元,疫情防控人员补助支出0万元,设备和防控物资支出748万元,医院新建或改扩建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1389万元。
(二)捐赠款物方面。
截至2020年3月31日,区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和其他公开募集的慈善组织以及指定接受社会捐赠的政府部门和单位共收到社会捐赠资金607.72万元,支出599.12万元,结余8.6万元。接受捐赠的医用防护服、口罩等各类物资46.91万件(折价374.81万元),安排使用上述物资46.83万件(折价366.24万元),结余0.08万件(折价8.57万元)。
二、审计评价
自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启动以来,金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把疫情防控工作摆到首位,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第一时间成立金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设指挥部,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疫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舆论宣传组、应急保障组等5个工作组,全方位部署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审计发现,前期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拨付及时,区红十字会、慈善总会依法依规做好捐赠款物的拨付、公示,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其余社会捐赠款物的分配、使用基本透明、规范有序。但审计也发现疫情防控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应予以规范和纠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财政资金方面:
1.少量自主采购应急物资款未及时结算。截至2020年3月31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已开票未结算自主采购应急物资款11.78万元。
截至报告日,上述11.78万元应急物资款已全部结清。
2.区本级防控人员补助未发放。截至2020年3月31日,区本级一线防控人员尚未发放专项补助。
目前,区主要领导已要求相关部门抓紧落实疫情防控人员补助政策。区卫健局已做好疫情防控人员登记工作,待区人社局明确发放对象和标准后立即发放。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资金方面
1. 促进专项资金及时结算266.36万元。审计期间,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区卫健局立审立改,结算应付未付应急物资款266.36万元。
2. 促进相关部门完善资金管理使用制度3项。在审计督促建议下,区财政局印发了《关于金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规范疫情防控补助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了《金东区防疫防控应急物资采购专项资金支付流程相关事宜专题协调会议纪要》。
3. 促进防疫大额支出手续规范。3个乡镇(街道)根据审计建议函,及时完善了防疫期间合同签订和大额资金结算手续。
4. 促进区本级防控人员补助发放。截至2020年6月11日,区卫健局发放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3.4万元。
(二)捐赠款物方面
促进捐赠款物的规范管理。一是审计组建议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出台了《金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办法》,规范捐赠手续、健全管理流程、健全物资调配机制。二是促进捐赠信息公开透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过细化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促进捐赠信息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