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东区国湖电厂钢结构厂房出租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7 11:12:59 信息来源:金东区行政服务中心
金东区国湖电厂钢结构厂房出租项目(重新招标)已具备招租条件,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金东区国湖电厂钢结构厂房位于金东区江东镇孔坑村国湖电厂内沉淀池边,葡萄园南,建筑面积约1000㎡,以出租方式承包给企业或公司。承包款底价:8万元/年,承包期限5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2、租金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全款。
二、承租对象:
1.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或者公司;
2.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无污水、烟、噪声等污染排放;
3.中标的企业或公司不得将项目进行转租。
三、现场踏勘:本次招标不设集中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现场踏勘,踏勘现场和参加投标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须提交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3、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无污水、烟、噪声等污染排放承诺书;
4、中标后不将项目进行转租承诺书。
五、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仟元,投标人应以现金方式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 年12 月31 日15时00分,地点为金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金东区机关2号楼东大门北侧的康济南街220号一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定标方式:报价最高的为拟中标人,若投标人报价出现并列时,由投标人在现场随机抽取的顺序号的先后确定拟中标人,抽签顺序按报名表顺序抽取。
七、报名单位请于2020年12 月17 日至12月22 日止(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东区分中心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售价:招标文件每套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东区分中心网站。
招标人:金华市金东区国湖电厂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 人: 陶先生 联 系人:曹女士
电 话: 13777913279 电 话: 0579-82059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