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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金东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6-04 14:35 信息来源: 金东区发改局 访问次数: 字体:[ ]

各乡镇(街道),区直属各单位:

  《2020年金东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金东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强规范、补短板、优服务,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围绕助力区域治理现代化,不断拓展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

  (一)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机制建设。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发布机制,列入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要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对目录所列决策事项除依法不予公开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等,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健全政府常务会议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准确公开会议决策事项,第一时间解读会议精神,释放权威政策信号。(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二)动态调整、及时公开权责清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动态调整、及时公开各级行政机关权责清单,重点推进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公开,发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年本)。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检查清理,全面摸清文件底数。严格落实“三统一”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上统一发布本级政府和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责任单位:区委改革办、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大数据局,各有关单位)

  (三)深化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通过政府网站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实现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推广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金融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公开,对严重违法行为、大案要案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并依法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四)高质量实施政务服务信息公开。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推广“一件事”“网购式”公开办事模式,提高办事过程透明度,紧跟上级工作进度利用“浙里办”做好办事服务和证照到期、办件进度提醒等信息定向精准推送工作,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可查、事后结果及时获知。深入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大数据局,各有关单位)

  (五)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6号),年底前基层政府全面完成国办发〔2019〕54号文件明确的26个试点领域和涉及基层政务公开其他领域事项标准目录的发布实施。涉及26个试点领域的有关部门要对照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结合我区实际,积极探索在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等重点领域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其他部门要结合本单位职能,按照省、市上级部门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研究制订本系统相关领域的公开事项标准指引和标准目录。(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二、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和保障改善民生,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公开。加大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布公共卫生、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特别要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相关政策、措施、数据等信息的及时、全面、精准公开,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二)着力做好稳企业稳增长相关信息公开。结合金东区实际做好《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的宣传解读,用好涉企一站式移动服务平台,重点做好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稳外贸稳外资、扩大消费需求等相关政策举措信息公开,助力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加大涉企信息精准公开力度,探索企业专属公开模式,精准推送企业需求度高、政策措施明确的政府信息和政策问答。依托“浙里办”平台,搭建企业诉求响应平台,及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区经商局,各有关单位)

  (三)深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做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四大建设”、特色小镇和未来社区建设相关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探索以专栏形式按项目全生命周期分类集中公开项目内容,着力解决相关信息公开不全面、碎片化问题。严格落实浙江省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目录(年本),加快完善以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为枢纽的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平台体系,实现全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一张网公开、一站式查询。(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国资办、区行政服务中心)

  (四)持续做好民生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就业、教育、医疗、生态环境、征地拆迁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常态化公开机制。及时发布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就业供求信息。针对性做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等领域信息公开。做好传染病防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保障政策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大污染防治监测等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空气质量预报、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等方面信息。充分运用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失地农民宣传征地补偿、养老保障等政策措施,做好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信息查询和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分局)

  三、围绕发布、解读、回应全链条公开,不断深化政民互动

  (一)建立健全政府重点工作定期发布机制。对照政府工作报告,按季度向社会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政府绩效目标的执行情况,加大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公开力度,推动破解工作堵点、难点,助力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地实施。(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审计局,各有关单位)

  (二)着力提高政策解读可读性和传播力。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全年带头解读政策一般不少于2次。注重发挥专家解读作用。更多采用政策简明问答和事例、数据、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解读,拓宽政策解读发布渠道,建立非纯文字政策解读与规范性文件一同上报送审制度。推行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公布后出现的误解误读和质疑,针对性地开展深度解读、延伸解读。(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三)及时精准回应社会关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充分发挥领导信箱、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在线咨询、民意征集等渠道作用,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网络谣言,要及时公布真相、辟除谣言。持续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原则上办理结果与建议提案内容同步公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围绕提升数字化、集约化水平,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按照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的要求,推进数据、服务、应用融通,加快建设基于统一信息资源库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着力破解信息公开数据底数不清、服务资源难以整合利用的问题。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2019〕61号)要求,在政府网站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优化栏目页面设置和检索功能,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局,其他区级有关单位)

  (二)抓实管好政务新媒体。制订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主管主办职责,按照做强主账号和集约节约的原则,对不符合运营规范、难以继续运营的尽快清理整合。严格内容发布前审核把关,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信息。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政务舆情时,相关政务新媒体要按照规定程序,提升响应速度,滚动发布动态信息。积极参与全省统一的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建设,谋划新媒体矩阵建设。明确各单位政务新媒体的侧重点,推动差异化发展,做强回应关切和政民互动功能。(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用好全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数字化处理平台,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对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提交的申请,以及补正、延期、意见征询、办理结果和后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要全面及时录入工作平台。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全流程参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应诉等各环节。不定期组织复议局、区府办、法律顾问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疑难复杂案件,提高信息公开的办件质量。(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人员负责。根据2019年4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抓紧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等配套制度规范。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结合本要点细化工作任务,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区政府办公室将组织开展监测并通报结果,通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