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37303100781/2021-32424
单位审核公开
住建局
2020-07-16
主动公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及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要求,结合金东区住建局工作实际撰写。全文由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至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2018年,我局严格落实《条例》、《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强化“一把手挂帅,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结合实际,积极实施,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进。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各项业务的整治工作,积极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向社会公开,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区"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完整、准确、及时。全年共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份,均按时作出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免收费。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度,我局无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良好,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落实好政务公开的制度性安排,坚持用好各类公开形式;更加突出重点领域的政务公开,加大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做好各重点领域等信息的集中公开,进一步增强部门公信力执行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着力提升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但与《条例》和市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有: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还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方式途径有待优化;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全面,时效性有待提高。
七、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金华市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100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9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3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3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3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3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3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3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费用)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