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文号
金环罚字〔2020〕5号
行政主体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对象
金华市忠厚乳业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
2019年12月18日至2020年2月19日,执法人员经调查核实,发现当事人生产废水超标排放。
处罚依据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进行处罚。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12.5万元。
处罚日期
2020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