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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公开
区执法局
2020-07-06
主动公开
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的要求,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金华市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联系地址:光南路1379号,邮编:321015,电话:82103679,传真:82103679)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规定的要求,2019年,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报道主渠道作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真实性、时效性。2019年共在金东区政府网站发布政府公开信息101条,利用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宣传执法动态188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19年我局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已按照规定程序答复,并录入浙江省依申请处理工作系统。2019年我局没有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内部工作制度要求,实现了政府信息管理全程数字化,确保有件必录、一件不缺,各环节有据可查。
(四)健全平台与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依托金东门户网站,及时将本局工作的动态和亮点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局办公室强化平台规范化运行,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发布到网站上。全年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绩效考核内容,督促全局各科室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实施,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把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列入议事日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有关处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结合实际,积极实施,使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进。
1.网站公开。2019年,我局在金东区政府网站动态信息栏目及时发布各类城管执法动态信息1240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84条、行政处罚类信息1139条、部门文件13条、通知公告2条、财务信息公开2条。
2.对外公开。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了局、机关各处(室)的主要职责、工作权限、工作程序、服务范围的公开,便于群众监督;二是动态信息工作的公开,以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三是突出了处罚案件等情况的公开;四是强化了财政预算、集中采购项目以及专项经费的执行、进展及使用情况的公开。
3.对内公开。我们充分利用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栏、财务公开栏,把事关队员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年度主要工作目标、考核、奖惩、办公经费支出等项目及时公开,广泛征求意见,既方便队员的监督,又能增加队员参与管理的意识。另外,开展班子成员述职述德述廉述法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4. 其他工作。我局因地制宜采用多种方式,不断探索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途径、新形式:
一是强化宣传将各项工作面向社会各界广而告之。坚持通过开展“城管志愿者”等活动,发动市民和志愿者近千余人等参与城市管理工作。2019年度,我局牵头开展各类城管志愿者活动18次,落实“犬证一站式办理服务”,基本实现了“一月一大场、每周一小场”的常规活动,营造全民联动、专群联动、商干联动,全民创建的良好氛围。
二是四类专项资金共计1261.9万元通过政府招投标程序公开进行。
三是阳光执法工作进一步细化。目前实现行政审批、一般程序查处流程、案件办理的进度、相关执法依据等内容通过浙江政府服务网等形式予以公开。
四是积极通过《金华日报》、《金华晚报》、《今日金东》,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公众公开我局工作情况,同时通过“行风热线”等途径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作风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 | 0 | 145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 | 0 | 125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9 | 0 | 1259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 | 993605 | ||
(二)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
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和金东区政府网站设置了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工作规则、内设机构、法规文件、人员任免、动态信息、公告公示、信息查询、办事指南等14个查阅子栏目。市民群众通过子栏目可以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8890投诉热线
市民群众可通过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8890投诉热线,要求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19年,我局8890共受理各类投诉3505件,办结率达100%,满意率达99.8%,均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受理各类信访件共计223件,已办结223件,办结率达100%。
3.新闻媒体
2019年,在《金华日报》、《金华晚报》、《金华广播电视报》、《今日金东》等新闻媒介发稿188篇,其中省级媒体4篇,市级媒体70篇,区级媒体114篇。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受理网上申请2件,全部予以公示。
(二)不予公开情况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免于公开的其他情形,未予公开。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咨询情况
2019年,共有3715人次咨询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其中,8890投诉3505次,占94.35%,局办公室及各中队电话接听受理咨询210次,占5.65%。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涉及的三类审批事项,其中犬类登记和店招审批都属于免费项目,另占道审批事项属于我局和交警部门联合审批事项,费用为每天每平米0.6元。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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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较好,但与《条例》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力量不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均为兼职人员。二是创新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载体较为单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步改进措施。一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围绕重点工作的推进和民生领域加大公开力度,广泛征集民众的意见和建议。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充分挖掘信息,加强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检查和督促。三是深化新媒体宣传,申请开通微信公众号,认真借鉴和学习新媒体工作的先进经验,扩大宣传力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