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组织机构 >> 政府部门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机构信息 >> 机构职能
  • 信息索引号:

    11330703MB1645994J/2020-27205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0-09-1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金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 2020-09-16 16:21 信息来源: 退役军人事务局 访问次数: 字体:[ ]

单位名称金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办公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康济南街368号
联系方式0579-8217396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冬令时: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主要职责

(一)拟订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

(五)组织落实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残军人相关工作。

(六)组织协调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负责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七)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维护和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八)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扫一扫手机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