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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0000259907XH/2020-27227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0-09-1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 2020-09-17 16:36 信息来源: 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体:[ ]

单位名称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
办公地址金华市金东区政府西侧(东宁路315号)
联系方式0579-82066398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评价。做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做好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调处自然资源权属争议。

(三)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和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战略和开发利用标准。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做好土地供应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四)配合市局建立空间规划体系。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参与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参与划定并监督实施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参与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相应规划的审查和报批。

(五)组织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审批审核工作。参与全区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全区村镇建设项目的规划实施和监督工作。配合市局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国土空间规划政策。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组织开展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集体土地征收征用使用、国有建设用地收储管理。

(六)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全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七)负责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八)负责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工作。负责矿业权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组织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地质勘查工作。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负责地质勘查的安全生产管理。

(九)负责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等工作。

(十)负责全区自然资源(不含森林资源)领域的行政执法与信访、维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工作。对全区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查处有关违法案件。

(十一)完成市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制度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推进“多规合一”,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自然资源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保障生态安全。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和评价、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升全区自然资源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推进服务便民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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