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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037291052297/2021-45583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1-01-2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金东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7 16:48 信息来源: 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金华市金东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金东区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专栏”下设在“金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有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及解读、工作动态、公告公示、人事信息、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规划计划、财政信息、权责清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10项内容。“金东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设有智慧监管、美丽乡村、普法专栏等特色专题,坚持每周更新,基本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报道主渠道作用,及时做好政务信息更新,把政府的“三农”准确的反映给广大人民群众,接受公众的监督。主动做好信息公开,2020年在区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累计公开254条,其中机构信息1条,部门文件20条、工作动态111条、财政预决算2条、人事信息2条、通知公告79条、公开年报1条、重点领域中扶贫工作信息公开16条、涉农补贴信息公开22条。同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平台,对社会关切问题认真做好解读、回应工作。全年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4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0年度无接受网络申请政府信息情况。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扶贫工作16条,涉农补贴工作22条。开展扶贫对象认定问题专项整治,实现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动态管理。根据新完善的扶贫对象识别办法,加强各职能部门间数据共享,全面核查扶贫对象数据,全区现有低收入农户3134户4099人,实现收入农户认定标准线与低保边缘户认定标准线“两线合一”。将低收入农户数据录入浙江省扶贫信息系统,详细了解帮扶对象户内信息和动态,强化精准帮扶,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清零,推动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力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资金使用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及时详细的公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条例》及上级要求做好政府信息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一是明确工作重点。围绕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突出重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以目录为导向完善公开标准。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逐一参照省、市、县、乡四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围绕涉农补贴等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我局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梳理细化主动公开目录,强化我局政务公开责任意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能力。三是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根据新《条例》完善更新公开指南、信息发布、严密审查等工作机制。严格发布程序,认真落实“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严把信息审核,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规范性和一致性。

(五)平台建设工作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依托金东门户网站,及时将本局信息公开,做到政策法规类信息半年内更新,政务信息20个工作日内公开,工作动态类信息3天内公开,其他信息一周内公开。落实1名工作人员负责网站运行维护,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微信“金东农业农村”公众号运行维护,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同时,召开局机关信息工作会议,提高信息公开水平,今年组织举办信息工作培训班1次86人次。

(四)强化监督保障机制  

坚持问题导向,考核、督查“双管齐下”,进一步加强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管理,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围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实施,参加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培训2次,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同时,制定了《金东区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程序、时限、审核、审查、考核、责任等进行统一规范和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6

+3

5901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33

+227

7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1

0

34

行政强制

1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

130414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信息公开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畅通有待增强;三是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有待加强。

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整合资源,提升工作能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指导相关科室和站所信息收集报送,为公众提供更优质的信息服务,加大宣传告知力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触角不断向基层延伸,覆盖更多更广的三农服务对象。定期召集信息员对公开进展情况、问题进行集中商讨、解决,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形成全局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完善机制,加大公开力度。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扩大公开内容,使公众充分了解三农工作,支持三农发展。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做好信息的更新维护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运行。

3.加强管理,丰富公开内容。严格按照规范标准要求,进一步加强日常公开内容维护和充实,强化各类网站、媒体的联动,切实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在政府网站发布涉及困难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扶贫领域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