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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以来,市医保局组织人员对定点零售药店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检查,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
检查人员对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看购买“四类”药品人员信息是否登记完整,并对购买人员的身份查验及实名登记情况进行核实。
检查组要求各定点零售药店严格落实以下防疫措施:做好药店工作人员的自身防护,做好每日营业场所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工作;做好购药人员进店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核验疫苗接种信息等工作;严格对“四类”药品的经营管理,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类药品实施实名登记制度。
截至目前,检查组已走访定点零售药店41家次,对检查中发现的未落实购买退热等四类药品人员信息采集制度、防疫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定点零售药店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要求涉事药店立即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