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昌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变更为浙江昌宇建设有限公司)因金东综法罚(东孝)字(2019)第912号、金东综法罚(东孝)字(2019)第693号行政处罚信息,向金华市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信用修复,此行政处罚决定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至申请日,不良信息已披露超过1年,期间未产生新的计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并已参加信用修复活动。经金华市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确认,该申请材料真实、准确,符合修复条件。按照《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拟同意该信用修复申请,现依照相关规定对金华市昌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变更为浙江昌宇建设有限公司)的信用修复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金华市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
联系地址:金东区光南路1379号
联系电话:0579-82173679
金华市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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