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东区江东镇上王村土地流转项目(重新招标)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7 15:27:52 信息来源:金东区行政服务中心
关于金东区江东镇上王村土地流转项目(重新招标)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东区江东镇上王村土地流转项目(重新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金华市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金东区江东镇上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现就关于金东区江东镇上王村土地流转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其他社会组织或自然人前来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东区江东镇上王村土地流转项目(重新招标)
二、项目编号:JHHX2021-XM127
三、招标内容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招标内容 | 流转承包款底价 (元/亩/年) | 委托流转期限起止时间 | 土地面积 | 投标保证金 |
一 | 金东区江东镇上王村区域内村两委指定区块进行土地流转 | 1000元/亩/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年(具体起止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约290亩(以村两委指定区块土地实际面积为准) | 5万元 |
备注:
1、报名前,投标人应自行实地察看了解本项目土地的基本情况,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踏勘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2、本项目委托流转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八年,流转承包款按照“先付后用,分期支付”的原则,每年支付一次流转承包款(即按中标金额及实际土地面积按年支付),第一年的流转承包款在合同签订前付清,下一年度的土地流转承包款在当年承包期的12月31号前支付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如逾期缴纳,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收回土地。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备相应资金实力及经营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社会其他组织(法律规定者除外);
2、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五、使用性质:承诺在承包期间,前三年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种植水稻,满三年后允许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前提下种植其他当年收的粮食作物,但不得种植非粮作物。在承包期间,国家有关惠农政策(如各种补贴),由中标人享有。
六、招标方式:明底暗投,在开标之日以暗标形式开标并唱标(流转承包款底价以本章《招标内容情况一览表》为准),流转承包款出价最高者中标(即按投标报价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最高价的投标人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必须等于或者高于流转承包款底价,如低于上述规定的流转承包款底价的,该投标报价无效。
七、委托流转期限:详见招标内容情况一览表。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03月18日至2021年03月24日下午16:30时止(上午:9:00—11:30时,下午:12:30—16:30时),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东区分中心(金东区机关2号楼东大门北侧的康济南街218号一楼)购买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
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2021年03月24日16时30分前以银行转账方式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整(大写:伍万元整),投标人可自由选择将投标保证金足额缴纳至以下账户之一:
(一)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东区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
19655101040019865,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金华市金东支行,用途:金东区江东镇上王村土地流转项目(重新招标)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东区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
1208018029100130017,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金华市金东支行,用途:金东区江东镇上王村土地流转项目(重新招标)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注: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支付项目保证金和第一年流转承包款,否则视为放弃土地做弃标处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的同时对中标的土地重新对外招标,未中标者按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东区分中心规定不计息全额退回投标保证金。
5、报名时须提供:
(1)自然人报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及社会其他组织报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和递交时间:
1、投标人应于2021年03月25日14:00-14: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金东区机关2号楼东大门北侧的康济南街220号一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03月25日14时30分开始(过时不候);
2、开标地点:金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金东区机关2号楼东大门北侧的康济南街220号一楼)。
十一、特别说明:
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向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澄清。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发布,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投标人未提出质疑,视为完全理解本招标文件,一经进入开标程序,即视为投标人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放弃要求解释的权利。
2、请投标人务必看清本项目土地的实际情况,投标人一旦报名,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本项目土地的各种情况,中标后,投标人不得对土地位置、面积、周边环境、配套等有任何异议。
3、开标期间唱标时如出现两个或多个相同金额的最高报价,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中标人,本项目开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开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东区分中心网站(http://www.jindong.gov.cn/col/col1229352903/index.html)、金东区江东镇人民政府及金东区江东镇上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示栏张贴。
十三、业务联系:
招标人:金华市金东区江东镇上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江东镇上王村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6744984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城北街道五一路666号通园大厦1401-2
业务咨询联系人:傅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388081
报名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18367938993
监督单位:金华市金东区江东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德伟
联系电话:0579-89101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