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组织机构 >> 政府部门 >> 区人社局 >> 政策文件及解读 >> 政策解读
  • 信息索引号:

    11330703733222903K/2021-48804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区人力社保局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1-04-2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金东企业 快来惠企政策补课啦【第四课】

发布时间: 2021-04-25 12:30 信息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访问次数: 字体:[ ]

政策原文>

政策补课又来啦!还有小伙伴不知道《关于支持企业“开门红”稳岗优工惠才五条政策》(金区疫情防指〔2021〕5号)文件吗?赶紧复制以下链接到浏览器打开复习复习:

http://www.jindong.gov.cn/art/2021/2/4/art_1229224627_59022291.html

本次“惠企政策补课”共有五篇,每篇将详细介绍一条补助政策,篇篇干货!条条真金白银!“保姆级”详解,搭配政策原文及细则,“一篇在手,内容全有”。

话不多说,第四篇我们讲讲支持企业市场化招工用工。

支持企业市场化招工用工

政策原文

支持企业市场化招工用工。区内规上工业企业(服务业)、限上商贸业通过区内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首次在金东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给予用人单位合理中介费50%补助,每家企业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实施细则

(一)申领对象

区内规上工业企业(服务业)、限上商贸业企业。

(二)申领条件

1.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用外地员工;

2.招用人员首次在金东区范围内缴纳社保满6个月;

3.招用人员参保关系在申报企业;

4.不含劳动派遣期间的服务费。

(三)政策待遇

给予合理中介费50%的补助,每家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四)申领材料

1.《金东区企业市场化招工补助申领表》(附件 5)

2.《金东区企业市场化招工名册》(附件6)

3. 企业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工协议复印件。

4. 中介费用发票原件与支付凭证(以银行流水为宜)。

(五)咨询受理地点

金华市金东区行政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地址:金东区光南路1329号,电话:82191980)。


扫一扫手机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