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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启动《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 2021-04-27 08:35 信息来源: 今日金东 访问次数: 字体:[ ]

4月23日,我区《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宣传活动在万达广场启动,在《条例》正式实施之际,进一步引导广大市民养成垃圾分类好习惯。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垃圾分类办综合部部长王和元,市广电总台党委委员、市垃圾分类办宣传部副部长王国弘,区领导王新永参加活动。

据悉,《条例》于去年12月24日经审议通过,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分为总则、规划与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法律责任等七章,为涉及垃圾分类的各方面提供更明确的法律依据。《条例》实施后,垃圾分类将从被倡导的文明行为成为法律规定的行为。

为使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深入了解《条例》,此次宣传活动以“践行分类新时尚·谱写条例新篇章”为主题,现场播放了《条例》介绍宣传片,并推出了倡议签名、扫码在线学习条例赢取小礼品等互动活动。活动还为由各乡镇(街道)、群团组织、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的18支《条例》宣传志愿队伍授旗。这些志愿队伍将进一步深入基层开展《条例》的宣传贯彻活动,营造浓厚知法、守法、用法氛围。

“我区实行垃圾分类以来,先后探索出了生活垃圾‘两次四分法’和‘两定四分法’,形成了垃圾分类实践的良好氛围。凭借此次《条例》施行契机,我区还将进一步面向社会深入宣传,强化有关部门责任落实,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持续走在前列。”区垃圾分类工作专班相关负责人表示。(记者 陈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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