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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东区消防救援大队“创人民满意消防救援队伍”活动五项承诺

发布时间: 2021-05-10 09:30 信息来源: 金东区消防救援大队 访问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深入推动“创人民满意消防队伍”活动,金东区消防救援大队印发《金东区消防救援大队“创人民满意消防救援队伍”活动六项承诺》,并向社会公布。

一、简化审批程序。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等5类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实行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度。在线申请的,消防救援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办结;到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的,消防救援机构当场办结。

二、轻微违法不处罚。在执法过程中实行“告诫式执法”“说理式服务”,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慎用行政处罚权和自由裁量权,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消防行政处罚。

三、推行免费寄送服务。项目受理时,提醒群众填写《送达信息确认书》。选择邮寄送达方式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准确填写收件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注明内装文书名称,并于做出行政审批决定之日起二日内免费提供法律文书快递寄送服务,邮寄费用由消防救援部门承担。

四、科学处警精准高效。接警迅速、处置规范、文明高效;科学、合理调派消防救援站、专职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等多种灭火救援力量,力争快速、准确到达现场开展处置。深化移动指挥应用和大数据分析决策,实现灭火救援全过程、全要素、全方位掌控。指导专职队、志愿队建立健全各项执勤备战机制,定期开展专职队、志愿队、微型站实战拉动演练,进一步强化社会消防力量布点和实战能力,实现联勤联训联战、救早救小救初期。

五、消防违法行为信用恢复申请即办。消防违法行为信用恢复实行行政服务中心消防窗口受理,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1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确认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