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我区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推动政府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高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现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二、考核内容
以《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为依据,主要包括扣分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组织机构和平台建设、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加分项:工作亮点、解读回应等方面考核内容。
三、考核方式
采取日常监测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百分制。日常监测主要采取网站巡查、随机抽查、日常工作落实等方式进行,并对存在问题予以通报,被通报单位要按要求、按时限完成整改。
四、考核实施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区府办负责执行和解释。
附件:金东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1日
附件
金东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项目 | 指标 | 考 评 内 容 | 分值 | 考评得分 |
扣分项 | (一)主动公开 | 1、围绕每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政务公开,按照未完成事项进行扣分,每项扣5分。 | 40 | |
2、严格按照有关保密法规和程序的要求执行,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未及时公开的每例扣2分。 | ||||
3、发布的信息全面、完整、规范,出现问题、错误、排版等问题的每项扣1分;出现严重表述性错误的,每项扣2分。 | ||||
4、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要素完整、政策解读形式丰富、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步发布,出现问题或错误每例扣4分; | ||||
5、未在规定时间节点内按照统一格式要求,全面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扣5分;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要素完整、解读形式丰富,出现问题或错误每处扣1分。 | ||||
6、涉及公共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事项、政府政策及决定,未及时公开的,一次扣2分。 | ||||
7、按统一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设置、职能目录等,并及时更新,未及时更新或发布错误的每次扣2分; | ||||
8、重点领域、政务专栏内容因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等原因被查实通报的,每次扣2分。 | ||||
9.结合本单位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时动态调整“两化目录”,未及时调整并公开的扣4分;两化目录与网站栏目建设不一致的,扣2分。 备注:考虑到栏目更新频率问题,网站栏目可以适当的进行合并。 | ||||
(二)依申请公开 | 1、未按照《条例》要求答复、办结信息公开申请的每件扣3分;经行政复议被责令纠正的每件扣3分;经行政诉讼败诉的每件扣3分。 | 10 | ||
2、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件要及时录入浙江省依申请处理工作系统,未及时录入系统的,每件扣1分。 | ||||
(三)组织机构和平台建设 | 1、未明确政务公开负责人,未在机构设置栏目中公开负责人相关信息,扣2分;未明确工作机构,无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扣2分。 | 15 | ||
2、乡镇(街道)未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扣3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不规范的,按照未完成事项进行扣分,每项扣1分。 | ||||
3、按照省、市要求开设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专栏,未按要求开设的,每个扣5分。 | ||||
(四)政务新媒体建设 | 1、未按省平台管理要求编制、审核、发布信息内容并被省平台记录违规的,每次扣2分。 | 15 | ||
2、超过14天未更新账号并被省平台记录违规的,每次扣6分。 备注:没有政务新媒体的单位该项不扣分。 | ||||
(五)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 1、未按要求完成省、市、区下达任务的,分别扣20分、10分、5分。 | 20 | ||
2、被省级通报批评等每次扣20分;被市级通报批评等每次扣10分;被区级通报批评等每次扣5分。 | ||||
3、监测通报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扣3分。 | ||||
加分项 | (一)工作亮点 | 政务公开创新创优事项受到省级推广、表彰奖励、稿件录用,每项加5分;受到市级推广或表彰奖励,每项加3分。 | ||
(二)解读回应 | 通过新闻发布会、音视频、动漫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的,每个加2分。 |